根据学院教学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
一、招聘条件
(一)聘用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学历层次或职称条件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应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学位。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核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高校教师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类别
合同制教师接受学校及聘用单位的管理,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根据岗位任务和履岗方式分为全职型教师和课时制教师两类。
课时制教师:完成一定的课堂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质量。
三、招聘专业及人数
岗位名称 | 招聘计划 (人) | 岗位描述 | 岗位所需 专业类别 | 学历学位 | 其他聘用条件 |
课时制合同制教师 | 5 | 承担小学教育专业语文、数学方向课程;学前教育专业音乐(基础钢琴及声乐)、美术方向课程 | 小学教育、艺术学、美术学、舞蹈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有幼儿园、中小学一线教学经验者优先 |
四、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面试考核,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合同制教师应聘考核表》,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清单等扫描件一并发送至学院邮箱(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发件主题为:教育科学学院+合同制教师+姓名)。
(三)资格审查。学院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确定参加招聘的人员名单。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方式。面试包括试讲和面谈环节,以汇总综合成绩排序。
1.试讲:指定内容授课。主要考察专业能力、教学水平及相关情况。
2.面试: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学院考核小组集体面试。
主要考察政治思想、专业能力、岗位认同度、职业规划与发展潜力等情况。
(五)公示与体检。学院将拟聘人选报学校审定后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六)聘用。拟聘人员到人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五、聘用岗位待遇
(一)薪酬结构。合同制教师实行结构工资:课时制教师工资由课时工资和校龄津贴组成。根据任务总量情况实行每月预发,年末核算清结。
(二)社会保险。学校为聘用人员依法办理职工基本社会保险(五险),社保费用由学校及聘用人员个人按规定比例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学校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发展激励。学校提供职业发展渠道和专业成长平台,可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参加高教系列职称评聘,晋升职称职务;纳入学校师资岗前培训、技能培训、校外进修等培养培训体系;取得优秀工作成果的,享受学校统一的办学成果奖励政策;对工作成绩突出和有发展潜力,符合规定条件的合同制教师,优先纳入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考核。
联系人:吴老师,办公电话:027-86507370邮箱:(点击查看)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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