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试行)》(鄂退役军人发[2023]25号)及中共通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上半年全县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的通知》(隽编发[2024]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发布此公告。
一、招聘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2024年通城县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2名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及要求见《2024年通城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和不良诚信记录;
3.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4.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二)各学段学校学历学位要求
1.高中及中职文化教师岗:
(1)第二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专业;
(2)第一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2.初中教师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职职业教师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退役军人专项岗(兵教师):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特殊教育学校:第二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专业。
所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均不含专升本,院校批次的确定,
一律以2020年该院校划分的招生批次为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均要求有学位证。
(三)年龄及教师资格证
1.报考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兵教师”专项岗报考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对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含已取得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明,同时具有相应岗位普通话等级证书,下同),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考生可以应聘低学段的岗位。报考中职学校教师岗位的,须持有高中或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四)专业
考生报考岗位须与岗位计划表要求一致。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
7.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8.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
9.通城县在编教师。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相关信息将在通城县人民政府网站、“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通城县人民政府网站、“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9:00至7月24日17:00,网络报名窗口于7月24日17:00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表和准考证打印均通过2024年通城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2869)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和缴费方式将在“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缴费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未按期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后不予退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可减免报名费。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于缴费截止日17:00之前交通城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办理减免手续。
考生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个人信息填写无误后,打印报名表并保存生成电子版报名表。
4.报名需上传资料(所有资料请自行保存好):
(1)普通岗报考人员上传《2024年通城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兵教师”)报考人员须上传《2024年通城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兵教师”专项招聘退役军人身份认定表》(附件3);
(3)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正反面在同一张图片内);
(4)教师资格证、相应岗位普通话等级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上传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明,以及相应岗位普通话等级证书);
(5)师范专业考生须上传毕业成绩单或学校、学院为本人出具的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需要加盖公章);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方法是:登录学信网-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下载);
(7)研究生考生除须上传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之外,还需上传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
(8)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5.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登录2024年通城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按规定取消相应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均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两寸、20KB以下)。
(3)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类岗位的一个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名,不需填报到学校。
6.打印准考证。报名审核通过并缴费的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登录2024年通城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7.注意事项:报名表仅生成一次。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考试入场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三)资格审查、缴费确认
1.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7月24日9:00至7月26日17:00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2.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根据“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的方式和时间缴纳报名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考试时间地点: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及时关注通城县人民政府网站、“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
2.笔试内容及要求: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专业知识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实行笔试成绩合格控制线,笔试考完将会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笔试成绩后加5分。退役军人报考专门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定向岗位,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7月18日9:00至7月24日17:00(报名时间内)登录2024年通城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按照提示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该类考生笔试计算公式为:考生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符合加分政策考生)。
2.面试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及面试缴费方式将在“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未按期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1.面试内容和要求:根据招聘计划分学科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必须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现场讲课的方式,重在考察考生的教学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师专业素质和心理素质。面试分数由考生当场签名确认。实行面试考核成绩合格控制线,面试考核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形,按以下顺序优先进入体检、考察及选岗:
(1)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专项岗除外);
(2)烈士子女;
(3)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指在我县公办学校有临聘教师工作经历人员);(依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第23条之规定)
(4)师范类专业;
(5)学历层次高者;
(6)面试成绩高者。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岗前培训
根据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2.考察。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表现、专业素养、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评定。考察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的、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且成绩超过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产生。
注:任何环节中的“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报县人社局备案后,决定是否在满足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排名进行递补,而不是必须递补。
3.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岗前培训。县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集中培训,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七)选岗、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
1.选岗。拟聘用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分学科按分数高低顺序进行选岗。拟聘用人员选择的岗位必须符合相应岗位学历学位、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否则不能选择该岗位。
2.签订聘用合同。选岗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办理完成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及违约责任
1.政策待遇。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沟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违约责任。如考生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应聘岗位、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或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3.首个聘期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得提前申请解聘。
本公告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通城县教育局:0715-4866265
通城县人社局:0715-4354912
附件: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gtc.gov.cn/xxgk/xxgkml/rsxx/zklq/202407/t20240717_36606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