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抚州市保育院碧桂园天曜小区配套幼儿园于今年9月顺利开园,现就2022年抚州市保育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33人,其中幼儿教师32人、幼儿(心理健康)教师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3.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
(二)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悦园(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一楼大厅;
4.考生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在办证明(附件3);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能在2023年8月底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视同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本人书写的承诺书(附件4);
5.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取得的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6.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
四、笔试(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
2.笔试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悦园(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
3.笔试内容(满分100分):
(1)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大纲,占80分;
(2)主题画(简笔),占20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布;
5.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幼儿教师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幼儿(心理健康)教师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或1:3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时间:
2.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悦园(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
3.面试内容:
幼儿教师岗位:
(1)试讲(80分),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2)弹唱(10分),随机抽取一首儿童歌曲简谱,准备时间3分钟,弹唱时间2分钟;
(3)自选舞蹈展示(10分),自带一个成品舞,时间4分钟内,自备单曲舞蹈音乐U盘,自备舞蹈服装及道具;
幼儿(心理健康)教师岗位:
(1)试讲(80分),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2)讲故事(10分),随机抽取一个题目,准备时间3分钟,讲故事时间2分钟;
(3)心理健康类案例分析(10分),随机抽取一个案例,准备时间3分钟,作答时间2分钟;
4.同一个岗位,当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六、体检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对入闱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岗位数不调减,但拟入闱体检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或面试组平均分(面试组平均分为本面试组参加实际面试人员面试分数)。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人员管理
1.合同制幼儿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拟聘用人员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者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对连续完不成绩效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与抚州市保育院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2.所有幼儿教师的人事档案由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
八、工资待遇
合同制幼儿教师参照在编幼儿教师实行同工同酬,相关标准参照在编幼儿教师标准执行,并同步调整;绩效工资在确定的总量额度内,按照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九、疫情防控
1.考生需严格执行《安全面试承诺书》(附件6,面试时提供)的防疫内容要求。主动了解和遵守我市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面试前和面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2.请考生务必在考前或入抚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抚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3.考生须自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合理规划好往返路线,途中要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考生有以下情形的,须提供相关入场证明,方可入场参加面试:
(1)14天内从省内外入抚,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其他按规定应提供面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5.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面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所在县(市、区)来抚返抚人员,7天内有省外无本土疫情的地区来抚返抚人员;
(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6.考生考生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面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赣通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体温查验<
7.考生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佩戴口罩。面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及时离场。
8.面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考生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9.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在面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附件:1.岗位需求表.xls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jyty.jxfz.gov.cn/art/2022/6/25/art_6627_38466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