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丹江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0]81号)《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黔东南府发[2013]19号)《雷山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管理规定(试行)》(雷党办发[20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丹江小学师资需求,现面向乡村小学公开遴选在编在职教师到丹江小学任教。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班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教育局局长任副班长,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遴选工作专班,加强对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本次遴选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由县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教师8名,详见《2024年雷山县丹江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2)。
四、遴选对象
截至报名时,仍在编在职的雷山县乡村教师(丹江第二小学、县第三小学、思源实验学校的教师除外)。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爱护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必须是在编在职的教师。
3.近3年年度考核评定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历。
5.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
6.除具备以上报考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期间,年度考核须有1年及以上评定为优秀等次;
(2)县级及以上拔尖人才(或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三名”工程人才);
(3)近5年期间,承担县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课题的主要负责人以及重点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4)近5年期间,参加县级及以上业务能力竞赛评比活动获得县级二等奖或州级三等奖及以上;
(5)近5年期间,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6)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在县城规划区外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连续满5周年及以上;
(8)近5年期间工作业绩突出,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党纪政务政纪等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2.近5年内受到重处分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本单位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的(试用期除外);
5.截至
6.截至
7.相关部门反馈意见,有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作为本次遴选工作信息公开发布唯一指定网站。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党工委办(204室)。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近3年年度考核表、《2024年雷山县丹江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内容所要求的相关印证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2)近5年获得的荣誉证书、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报考者须如实填写《2024年雷山县丹江小学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附件1)。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费200元;
(5)填报《雷山县教师个人师德师风报告表》。
(三)资格审查。
在县纪委县监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审查组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有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四)考试考核方式。
本次遴选采取面试(说课)+教学业绩+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试(说课)。本项目主要考察考生的业务能力。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届时提前一天在县教育局公布说课内容的3个参选课题,面试当天,考生在备考室现场抽取其中一个课题备课后进入考场面试,面试时间在8分钟之内。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遴选资格。
面试时,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2.教学业绩。本项目主要考察考生教学成果。教学业绩从近三年的统考成绩中产生,且学科成绩必须与所报考岗位学科要求相符(若因事假、病假、产假等特殊原因没有本学年度成绩的,顺延上一学年度期末全县统考成绩来计算,不能跨已有成绩的学年度去取上一学年度的成绩)。每学年的教学业绩分值基础分为30分,所任教班级人均分高于全县同年级同学科人均分1分加0.5分,低于全县同年级同学科人均分1分减0.5分。担任两个及以上班级同个学科教学的,取人均分高的班级教学成绩,且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担任两门及以上不同学科教学的,取与报考岗位相符的学科人均分高的班级教学成绩。每一学年的教学业绩分值单独计分,教学业绩总分值等于3个学年教学业绩分值累计相加。统考成绩指的是每一学年度第二学期全县统一组织的期末考试成绩。
报考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的,教学业绩分值均以100分算。
3.年度考核。本项目主要以年度考核结果考察考生的综合表现情况。考核分值基础分为7分(即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若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优秀等次的,每年次加1分。本项总分值为:基础分值+加分分值。
(五)遴选考试成绩及录取方式。
1.遴选成绩。综合成绩=面试(说课)成绩×40%+教学业绩分值×50%+年度考核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2.岗位录取。根据各遴选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遴选录取人员,若最低录取分数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一致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录取。专业技术岗位为高级、中级的教师,遴选调入后由用人单位根据空岗情况进行聘任。
(六)公示。
拟遴选录取人员将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
(七)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遴选到岗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提出调动申请或参加其他遴选。
七、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经本次遴选后仍超员的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全县小学编制核定及教师学科结构情况进行调配,将超员学校的教师调动、交流到其他基层乡镇缺员学校任教。
九、本实施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222728(县教育局党工委办)
举报电话:3331010(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2:2024年雷山县丹江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1:2024年雷山县丹江小学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docx
雷山县教育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eishan.gov.cn/xwzx/tzgg/202407/t20240716_85113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