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电子商务促进中心成立于2016年成立隶属于贵港市商务局二层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贵港市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工作;开展电子商务交流合作工作。指导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促销活动,举办电子商务培训班;指导和服务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培育及向上级申报广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开展电商直播带货,推动电商服务网点建设、电商物流园建设。现因全市电子商务行业不断发展,急须招募见习人员1名。
一、招募人数及岗位要求
二、招募条件
(一)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毕业生;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三)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四)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服从工作安排,能独立开展工作;
(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如持有《就业创业证》的一并提供(请扫描或拍照发至报名电子邮箱,面试时带原件核验);
2、填写《贵港市电子商务促进中心就业见习申请表》;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三)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将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ggswj866@163.com,材料名称统一以“所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形式标注。(联系人及电话:邓鲜玲;0775—2933681)
(四)办公地址:贵港市商务局(贵港市港北区江北西路353号)。
(五)咨询电话:联系人及电话:邓鲜玲15977584508,0775—2933681
四、招募程序
(一)面试。经审核后,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次序确定见习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贵港市就业见习协议书》。
五、见习期限及待遇
(一)见习期限:一年。
(二)见习待遇:政府补贴15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500元/月,并购买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六、其他
见习人员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到所在部门上岗见习,见习期满后,单位将结合见习人员考勤、见习期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招收为编外工作人员。
贵港市电子商务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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