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2年12月正式挂牌成立,其前身为武汉市卫生防疫站,始建立于1952年9月。中心是履行政府职能的专门机构,是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业务技术管理与指导的中心,属Ⅰ类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承担传染性疾病和慢性非传染病等预防和控制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健康影响因素分析监测和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应用研究;承担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与疾病预防指导等工作。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病原免疫所病原检测技师2名
岗位职责:开展常见健康危害因素和传染病病原检验、检测、检定工作。
任职要求:
1、年龄18--35周岁以下;
2、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病原生物学、免疫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
3、工作细致,有生物安全意识和责任心,能接受在本部和西区轮班。
4、参照以往招聘条件进行人员筛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④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⑤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福利待遇
录用后,综合年薪9万元左右,包含“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部分,提供工作餐。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
在线报名:请应聘人员于即日起至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及聘用
1.拟入职人员须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2.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简章以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武汉掌上人才”、“武汉人才服务发展”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2、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未与任何培训机构有相关委托招聘关系。
4、联系方式:027-83883579杜老师。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whzsrc.com/whzsrc/zp/anmentInformation/getById?type=2&id=cfea6668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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