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佛冈县人民政府批准,佛冈县创文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品德优良,思想进步,为人诚信,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工作主动,细致热情;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写作格式,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四)不限定性别,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料:《佛冈县创文办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及有关获奖证书的原件、个人简历,本人近期小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等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将报名相关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1270152@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创文办办事员+姓名”;
3、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17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4、资格初审:佛冈县创文办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情况进行审查,通过初审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笔试。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笔试主要考察公文写作能力,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面试比例达不到1:3,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待定;
3、考试中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且依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2、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佛冈县创文办通知其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支付。
(四)录用和公示
拟聘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合格报告至佛冈县创文办进行政审考察;通过政审考察后聘用人员名单在佛冈政务门户网(网址:www.fogang.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佛冈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负责;
(三)笔试、面试人员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疫情防控要求
1.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笔试、面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2.应聘人员需在粤省事注册申报健康码,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及来粤方式等情况。进入招聘场地时需出示“粤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其中,外省、外市返清人员还须出示抵清后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者体温≥37.3℃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试现场。
六、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二)本次招聘主管部门不举行、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咨询电话:0763-428122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人:范小姐。
佛冈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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