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百年名校彭州中学的办学品质,办好彭州老百姓家门口的优质名校,由彭州市政府投资7亿多元新建的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彭州中学九峰书院校区,将于2022年9月投入使用,该校区是“一核二定三自主”新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试点学校。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创新教师编制管理的意见》(成机编[2020]148号)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员额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3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彭州市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制外教师,纳入员额制管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具体情况见《四川省彭州中学九峰书院校区招聘员额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无师德师风失范情况,无违纪、违法记录。身心健康、乐观向上,充满正能量。
2.认同彭中文化,认同学校的办学理念,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学习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
3.教师需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相应学位,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已与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的(截止时间为
三、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优厚,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2.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社保和公积金等;
3.享受教职工每年体检、工会活动等其他福利;
4.纳入我市员额管理满三年的员额教师,特别优秀的,可按程序定向招聘为编制内教师。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方式:关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截止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可自愿选择是否服从调配。应聘人员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打印面试通知书
网络报名初审通过后,请考生自行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教师招聘”栏目打印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
五、业务考核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进入业务考核环节。业务考核面试时间预计2022年7月16—17日,将以电话或短信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教师招聘-面试查询栏目查看下载面试通知书及相关事项通知。
业务考核采用专业面试的方式,业务考核不能形成竞争的考核招聘岗位(即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考核招聘人数的岗位),其考核成绩须不低于75分,否则,不得进入考核招聘的下一环节。考评小组将根据考核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核成绩在面试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须根据通知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招录单位或报考者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七、政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及考察人员范围,并由教育局组织对其进行政审及诚信考察,考核工作参考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八、原件审核、查验
政审合格后,会通知本人到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现场校验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收复印件一份和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原件校验、资格审查地点: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彭州市天彭街道金彭西路449号四楼)。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推送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十、聘用及管理
(一)按照彭州市教育局员额教师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与四川省彭州中学签订劳动合同,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进行鉴证管理。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包含在聘用期限内。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此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四)本公告解释权属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028-83888815,四川省彭州中学:黄老师15881029778,彭州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028-83708448。
四川省彭州市中学
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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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pengzhou.gov.cn/pzs/c128977/2022-06/24/content_a15ddc2c717d4705a5593fbcca4d42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