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发展需要,深圳中学决定开展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教师3名。应聘人员可通过深圳中学网站(https://www.shenzhong.net/)、深圳市教育局网站(http://sze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普通高校(非在职)毕业取得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博士学位的人员,须于
三、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学历学位
选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应符合岗位要求,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可选择该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报考程序
(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网址:http://recruit.shenzhong.net/
(二)报考须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中学2024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聘用证明材料;
6.《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见附件4);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五、资格初审
对考生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查结果由招聘系统统一发送短信通知考生。
六、考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短信通知考生组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针对考生的报考学历、专业、年龄、职业资格等岗位计划要求条件的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考生须携带材料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到学校进行资格复审。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具体的时间、地点等安排详见官网公告。
(二)面试
面试分为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学校在专业面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照拟聘用名额2倍确定入围综合面试人员名单。若某岗位专业面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2倍,则该岗位所有专业面试合格人员都入围综合面试人员名单。
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面试具体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安排详见官网公告及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依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公布。
(二)组织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深圳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由学校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结束后应形成考察报告并提交党委审议。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深圳中学网站(https://www.shenzhong.net/)公示5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深圳中学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考生原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其他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设点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设点公开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设点公开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单位咨询。
咨询电话:0755-29391989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六)本次招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执行。
深圳中学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shenzhong.net/textnewslist_25/164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