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学士中学是由湖南湘江新区和百年名校湖南师大附中联合倾力打造的一所环境优、品质高、声誉好的优质品牌初级中学。学校启用于2014年9月,2023年8月正式更名为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学士中学。今秋九月,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学士中学北校区即将起航,开启“一校两址,比翼齐飞”的发展新征程。
学校坚守“立德树人”的初心使命。秉承湖南师大附中以人为本的价值追求,传承附中博才“幸福教育”的办学理念,从有利于学生成长的物态环境、构建和谐美好的人际关系、创造丰富多彩的课程生活、推广减负增效的自能学习四个方面入手,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皆可出彩”的育人环境,助力每一位师生的幸福成长。
学校注重“慎选良师、精育名师”,拥有一支素质全面、业务精湛、敬业爱生、乐于奉献、朝气蓬勃的教师队伍。因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与完善,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组织2024年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学士中学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执行编外合同制教师相关待遇,签订劳动合同。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4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数及具体条件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合计招聘32人。
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学历水平: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应具备相应报考学段及以上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含资格复审)—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备案—签订劳动合同。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于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为
教师招聘报名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将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将通过手机短信获取相关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有效报名人员。
(三)笔试
1.学校审核个人信息确定入围名单,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具体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纸质简历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
(四)面试、试教
1.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进入面试、试教人员。
2.面试时间为1分钟,试讲时间为6分钟,合计7分钟,试教内容现场发放,采取无生片段教学的方式,备课时间为30分钟。
3.体育学科岗位考生在面试时需进行专业技能展示。
4.面试及试教成绩当场公布。试教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5.考生参加试教及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试教。未按时参加试教人员取消试教资格。
(五)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30%、面试(体育学科技能展示)成绩10%、试教成绩60%合成。
(六)体检
1.由学校通知面试合格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由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在同一岗位且试教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通过前往原单位或毕业学校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资格条件验证(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等级等)、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同一岗位且试教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学士中学校务公开栏粘贴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备案
学校将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的资格条件证书、成绩、名次和考察结果汇总后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十)签订劳动合同
所有聘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本简章由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学士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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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学士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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