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重庆市九龙坡区部分事业单位决定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具体岗位详见《重庆市九龙坡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三季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1)。
三、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岗位具体条件参见附1。
(二)报名人员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名前已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期。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备遴选岗位所需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5.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身体素质及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医学)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四)工作经历计算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如最低工作年限要求为3年,起算时间应在
(五)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遴选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主要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工作经历满3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遴选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不得无故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
(一)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
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登记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
(二)网上缴费。考生应在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应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将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取消该遴选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九龙坡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商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遴选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退还报名考试费。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于
各遴选岗位的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通过“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力社保局板块—人事人才专栏”(http://cqjlp.gov.cn/bmjz/qzfbm_97119/qrlsbj_97720/zwgk_97124/fdzdgknr_97126/?id=463865)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遴选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笔试具体科目详见附1。
笔试时间暂定于
2.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遴选。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九龙坡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商定,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3.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通过“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力社保局板块—人事人才专栏”(http://cqjlp.gov.cn/bmjz/qzfbm_97119/qrlsbj_97720/zwgk_97124/fdzdgknr_97126/?id=463865)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遴选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4,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九龙坡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决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是否递补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决定。
若递补进行后,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遴选。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九龙坡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商定,可进一步放宽比例开考。
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因进入资格审查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九龙坡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九龙坡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通过“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力社保局板块—人事人才专栏”(http://cqjlp.gov.cn/bmjz/qzfbm_97119/qrlsbj_97720/zwgk_97124/fdzdgknr_97126/?id=463865)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10分钟。各岗位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1。
面试组织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遴选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力社保局板块—人事人才专栏”(http://cqjlp.gov.cn/bmjz/qzfbm_97119/qrlsbj_97720/zwgk_97124/fdzdgknr_97126/?id=463865)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到低1:1确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职称的顺序,高者优先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九龙坡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遴选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遴选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实行1:1等额考察。考察由九龙坡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实施。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客观公正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果应及时通报考察对象。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察人选无正当理由放弃考察资格及后续拟聘资格的,由遴选单位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决定。确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面试得分应符合本公告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遴选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等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试岗、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作为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可设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间,试岗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待遇不变。未设试岗期或设有试岗期且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聘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岗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凡遴选岗位约定了最低服务期(详见附1“备注”栏)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信息存疑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遴选流程或聘用。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完成办理人事关系转聘手续的,人事关系应按规定退回原单位。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5)等材料,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遴选)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给予处分。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二)考务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023-61968919。
(三)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7。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1.附件1:重庆市九龙坡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三季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5.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cqjlp.gov.cn/bmjz/qzfbm_97119/qrlsbj_97720/zwgk_97124/fdzdgknr_97126/rsrc/202407/t20240723_133938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