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2-2024年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目录>的通知》(甘组通字[2022]173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精神,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7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学历层次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院校须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四)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专业须与岗位列表所列专业名称一致(附件1);
(五)年龄条件:
(六)应届毕业生须于
(七)所有人员入职后,根据学校和部门工作需要,须从事一届学生(教学)管理工作;
(八)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待遇
(一)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二)工资待遇。除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外,享受学校校内绩效工资及福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至报名邮箱:(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主题为“姓名+专业+毕业学校+岗位代码”(示例:“张三+机械工程+某某大学+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再合并所有材料形成单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限制在20MB内。
(1)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本(专)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6)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由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或党总支出具)(附件4)。
4.资格初审。学校工作人员于48小时内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向应聘人员邮箱反馈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邮件通知。
5.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获得面试资格并领取准考证,现场缴纳150元考试费,因个人原因弃考等情形,不予退还考试费。
(1)复审时间:
(2)复审地点:北校区行政楼4楼409办公室(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东路1号);
(3)复审携带材料:报名阶段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原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招考资格。
(二)心理测评
对复审通过人员进行心理测评,运用标准化量表测试,以考察其性情、意志、品质以及反应等心理素质,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面试成绩。
(三)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和心理测评的人员进入考核流程,考核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二级学院共同实施,考核分为试讲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
1.考核时间及地点:
2.考核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考核总成绩的核算办法为:总成绩=试讲成绩×6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划定60分的最低控制线,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若拟聘岗位考生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通过面试加试的方式进行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于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3.试讲。试讲内容为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核心基础课程,得分占考核成绩的6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储备、教学仪态、普通话水平和教育技术等。应聘人员自主选择试讲科目及章节(综述、前言、导论、复习等章节除外),板书和PPT相结合进行现场讲授。
4.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得分占考核成绩的40%,试题委托第三方命制,主要考察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仪态仪表等。
整个考核过程中,考生不得透露姓名、准考证号、籍贯、就读学校、导师、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其招考资格。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3.确定拟聘人员。学校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会议审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及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
4.公示。学校将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因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5.审批。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人员不予审批聘用。
6.备案。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7.聘用。对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兰州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四)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五)兰州工业学院将于近期整体搬迁至兰州新区,入职后工作地点在兰州新区校区。
(六)本公告在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省人社厅同步转载。查看非官方渠道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失误,责任自负。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2867559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2861447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兰州工业学院
附件【附件1:岗位列表.pdf】
附件【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附件4:中共党员证明模板.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sc.lzit.edu.cn/info/1029/16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