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贵溪籍在外地任教的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因夫妻两地分居、照顾年迈父母或幼小子女等原因造成的实际困难,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贵发[201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教学需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教师“归巢计划”,为确保“归巢计划”工作公平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贵溪市教师“归巢计划”工作专班,组织和协调此次教师“归巢计划”工作。
二、“归巢计划”选调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三、“归巢计划”选调人数10名(其中高中教师岗位1人、农村初中教师岗位9人)。
四、报考条件
1.本人(或配偶)为贵溪籍(贵溪户籍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的在外地任教在编在岗教师;配偶在贵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本人在外地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父母为贵溪籍(贵溪户籍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的在外地任教在编在岗教师。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报考高中岗位的教师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优惠办法
为鼓励贵溪籍在外地任教的优秀教师回贵溪任教,获得下列荣誉称号之一或属公费师范生的,经考核合格后优先直接调回贵溪任教,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模范教师、省优秀班主任、省骨干教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教育部部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江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5.选调计划核减
选调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2:1(优惠办法不在此比例内)。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2:1,则取消或相应缩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取消选调计划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由贵溪市教师“归巢计划”工作专班另行通知。
五、实施程序
(一)公告、报名
1.公告:将本方案于2024年7月下旬在贵溪市人民政府网及“贵溪教育”、“贵溪报”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发布信息。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市教体局七楼大会议室;
4.报名材料:①贵溪市“归巢计划”教师报名表(见附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本人贵溪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非贵溪籍但配偶为贵溪籍的须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本;本人非贵溪籍但配偶在贵溪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须提供结婚证,配偶单位工作证明,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本;本人非贵溪籍但父母为贵溪籍的须提供父母身份证及户口本、居委会(村委会)证明;⑥相关荣誉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与报名表同版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背面写上姓名和报考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贵溪市教师“归巢计划”工作专班组织专门人员在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凡不符合条件或者材料不齐的不接受报名。
(三)选调方式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归巢人员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选调(与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农村教师进城笔试同时进行)。
1.考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考试范围参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
(四)录用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笔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人选后在贵溪市人民政府网及“贵溪教育”、“贵溪报”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进行选岗定岗。若出现成绩并列且超出选调名额的,优先录用年龄大者(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确定归巢人员名单后报市调配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按程序办理人事关系调动手续。如
(五)岗位聘用
归巢人员由调入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如现单位相应岗位数没有空缺或未设置相应岗位,可暂时聘用到低一层级岗位中的最高等级岗位,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六、选调纪律及其他
归巢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始终,参加归巢选调教师要提供有关真实证书、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归巢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的组织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
七、咨询电话
市教体局:0701—3325468
市人社局:0701—3316613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溪市教师“归巢计划”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贵溪市教师“归巢计划”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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