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工作部署,打造“椰城优才智汇海口”工作品牌,加大引才力度,充实我区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推动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海口市琼山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2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
4.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所有岗位不含中职及高校教师资格)。
6.报考特殊教育学校岗位(体育和音乐除外)须是特殊教育专业毕业;
7.报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须是相关心理学专业毕业,且持有相应的心理学教师资格证;
8.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同时提供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公布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
2.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建议在50KB至200KB区间):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历、学士证书;
(3)学历证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书。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寸jpg格式,20KB以下)。
4.应聘人员要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应聘人员不得再更改报考岗位。
(三)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审查意见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系统将于
符合应聘条件人数与应聘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3:1比例的,应当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在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笔试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笔试合格分数线以各学科的笔试平均分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入围资格复查人选。
2.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海口市琼山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网址打印);
②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标识)、教师资格证以及笔试准考证原件。
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材料不全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查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其空缺出的岗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依次递补复查。
3.面试
学科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9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末位同分,则一并确定为递补人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教师的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综合素质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面试事项在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应聘者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排列。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检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者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符合要求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相同岗位和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应聘者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每个岗位均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调配和交流安排。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考核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服务期限
聘用人员在琼山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区外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区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898-65826136;
技术咨询电话:0898-65811013;
监督电话:0898-65821238。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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