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工业园区为国家发改委审核通过、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建的省级开发区。南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是经南平市国资委授权福建南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3亿元,公司内设6个部门,3家全资子公司,4家参股公司,1家合伙企业。公司主营:南平工业园区及延平新城产业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开发、整理和对外开展招商引资等经济业务;园区及新城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代建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园区及企业综合服务用房开发与物业管理;木制品工业仓储项目和工业标准厂房(机械制造业)的开发建设。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本次招聘员工总数21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本人无政治历史问题,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
(二)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
(三)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五)所有招聘岗位涉及年龄、工作经验等均以报名时间截止日为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验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二)个人信息提交
1.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18:00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npgyygs@163.com。
2.报考须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及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
(2)学信网学历证明(带二维码)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扫描件;
(3)具有相应职称或职业资格人员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4)招聘岗位有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岗位聘书等)。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版;
(6)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以上材料打包发送。邮件名称命名为:应聘XX公司XX部门XX岗位-姓名;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材料名称”。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家公司一个职位,多报视为无效报名,将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咨询电话:0599-861518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40-12:00,下午14:30-17:30。在报考和招聘期间,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报名平台和相关网站的通知信息,并确保手机畅通。应聘者联系方式有变动的应主动、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若因此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应聘者的,所造成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应聘者和招聘单位所有的信息确认和联系都以邮箱邮件为准。
四、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应聘者通过邮件方式报名。
2.资格初审。招聘专员对应聘者的资格及简历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以电话、短信或邮箱等方式告知。
3.面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素质特征、文化匹配度、工作经验、岗位适应性、岗位吻合度、薪酬期望等。
4.录用人员资格复审。
5.拟录用人员体检和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南平人才网(www.nprc.com.cn)公示7天。
五、成绩及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面试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分作为最终得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5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2.经资格审查后,若符合面试条件且人数较多的岗位将视情况增设笔试环节,确定参与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参与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最终得分,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1.确定体检人选后,招聘单位对拟体检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
2.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进入体检。逾期未提供资格复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体检与公示
按资格复审通过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南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综合部统一组织入围者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身体条件合格者,进入公示程序。体检不合格者,按分数排名递补(分数必须达到合格线)。拟聘人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收到体检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未在规定时间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不予聘用。
八、递补
资格复审、体检、公示等原因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成绩排名确认递补应聘者(分数必须达到合格线),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用机会的应聘者,应填写《自愿放弃承诺书》。
九、聘用及试用期有关事项
录用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时间内,携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最近一次工作经历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至南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报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试用期月薪不低于应聘人员所应聘岗位工资的80%。
十、其他
1.我单位保留对招聘公告中各项规定的最终解释权。被聘用人员如有不按时报到、不服从分配、试用期间不合格、持虚假证件或其他造假行为等情况,经公司核实后予以辞退。
2.符合南平市政府人才补助相关政策的应聘人员,可按规定申报相应的人才补贴补助。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1-1、附件1南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信息汇总表.doc
21-2、附件2南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公开招聘岗位简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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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nprc.net/article/6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