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连江县城区初中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银龄教师1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内中学退休教师(以下统称“银龄教师”)。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 |
1 |
初中化学教师 |
1 |
初中语文教师 |
4 |
初中生物教师 |
1 |
初中数学教师 |
4 |
初中历史教师 |
1 |
初中英语教师 |
4 |
初中地理教师 |
1 |
初中物理教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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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教育情怀,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二)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务精良,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中级职称;
(三)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能够承担学科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教师需保证一周课时数12节左右(包含至少10课时授课及2课时指导青年教师公开教学活动)。
四、招聘程序
(一)自愿报名。即日起至
(二)审核遴选。连江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并初审合格后,将根据城区初中学校实际需求结合报名人员意向等,电话通知面谈与业务考核,请报名人员保持所登记手机畅通。
(三)签订协议。各用人学校与符合条件的银龄教师经双向选择确定拟招聘人员后,由教育局组织体检,经体检合格,用人单位与银龄教师签订聘用协议书,聘期3年(
五、待遇保障
银龄教师劳务费发放标准:中级职称按5000元/月/人,副高级职称按6000元/月/人,每年发放11个月;用人学校应按不低于300元/人/年的标准为银龄教师购买意外保险。银龄教师在聘用协议有效期内,只享受每个月相应的劳务费,不再享有年度正向激励绩效等奖励金、不享受学校工会会员等待遇,不涉及本人身份、职称、社会保险、退休待遇、户籍等的变更,因工作原因、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原有医疗关系办理,用人学校不予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连江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连江县纪委监委驻连江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整个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聘期内,由各用人学校组织对银龄教师开展跟踪评估、考核。对考核不称职、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等原因不适合继续教学的,应及时解除协议,用人学校除结清银龄教师劳务费外,不承担其他责任。
(三)聘期内,银龄教师因身体等原因无法继续教学的,可申请解除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连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政策咨询电话:0591-22137699。
连江县教育局
2024年7日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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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fzlj.gov.cn/xjwz/ztzl/jyzt/zwgk/tzgg/202407/t20240727_48662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