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和谐发展,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幼儿园干部队伍,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幼儿园园长6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名额
公办幼儿园园长2名、副园长4名(详见附件1)。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师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包括幼儿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健康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并取得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二)岗位条件
1.园长
(1)有较先进的幼儿园管理理念和成熟的办园经验,并取得较好的办学效果;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教育行政管理能力、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以及教学指导和教科研能力。
(2)有10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
(3)5年及以上副园长及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4)年龄原则上在
2.副园长
(1)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教学指导和教科研能力或后勤管理和安全管理经验。
(2)有8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
(3)3年及以上幼儿园中层及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4)年龄原则上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在幼儿园工作的。
三、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会议研究、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成都经开区教育局职业成人与学前教育科,联系电话:028-84857671。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东街92号
3.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
(1)《龙泉驿区教育局公开选拔幼儿园园长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园长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健康合格证;
(8)荣获的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1份;
(9)参加的区级及以上公开课、赛课或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10)发表的主要科研论著(合著)刊物和主研(参与)的科研项目课题立项或结题证书复印件各1份。其中:“主要科研论著(合著)刊物”复印件仅需提供著作或刊物封面、含本人作品的目录页及作品首页三个部分。
(11)个人自荐材料;
(12)承诺书
(13)证明(本区事业身份人员提供)
(三)资格审查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公开选拔的园长,社会符合条件人员和我区事业身份人员均可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教育局人事科、职成幼教科和审监科负责。符合选拔条件者,由龙泉驿区教育局于
(四)面试
本次公开选拔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面试分为个人陈述和答辩交流两个环节。个人陈述时间5分钟,答辩交流时间约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个人陈述40分,答辩交流6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依据选拔岗位及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若面试成绩相同,以答辩交流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1.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由主管部门通知,并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区教育局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该岗位。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该岗位。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选拔对象名单,报经区教育局党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并在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择优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区教育局给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事业身份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能胜任工作的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工作的,仍回原单位工作。五、待遇
对此次公开选拔上岗的园长,实行一年试用期,期间享受幼儿园园长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履行任职手续。事业身份人员享受本区园长或副园长待遇,社会聘用园长待遇按我区相关规定予以保障。
六、纪律和监督
公开选拔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选拔咨询电话:028-84857671(龙泉驿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28-84862738(龙泉驿区教育局)。
附件:1.龙泉驿区2022年公开选拔公办幼儿园园长岗位设置表
成都经开区教育局
附件1
龙泉驿区2022年公开选拔公办幼儿园园长岗位设置表
岗位名称 |
设岗数量 |
备注 |
园长 |
2名 |
东安湖幼儿园园长1名 金枫幼儿园园长1名 |
副园长 |
4名 |
东安湖幼儿园副园长2名 金枫幼儿园副园长2名 |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