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2024年扎兰屯市中小学教师竞争性比选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比选计划及相关要求
(一)竞争性比选计划:比选计划人数58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扎兰屯市中小学教师竞争性比选职位表(附件1)》。
(二)凡参加竞争性比选的中小学教师,通过比选调入新学校后,原聘任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重新进行岗位聘任。
二、竞争性比选对象及条件
(一)竞争性比选对象
此次竞争性比选工作面向扎兰屯市乡镇学校在编在岗的一线教师。
(二)竞争性比选名额要求
每所学校每个学科进入考察环节限1人,且总人数不超过该学校以2023年9月开学班级数为基础所测算编制数的4%。
(三)竞争性比选条件及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师德,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报考初中岗位的专任教师须为师范类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小学岗位的专任教师须为师范类学科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
7.正式在编教师近5年需在报考学科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特岗教师转正入编后近3年需在报考学科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被评为呼伦贝尔市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呼伦贝尔市级二等奖或自治区级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可不受学历、年龄限制;
9.具备报考学科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证;
10.专业与职位表专业要求不符的,以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证学科为准,并须在拟报考学科相应学段任教满5年;
11.报考教师的资格条件取得时间要求应为竞争性比选报名开始日前;
12.具备竞争性比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得参加竞争性比选:
1.校级领导;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的,或影响期和处分期满不宜调动的;
4.试用期内、服务年限未满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比选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情形的。
三、竞争性比选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人事股。由所在学校代为收齐教师的报名材料,初审后安排专人报送至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
(1)填写《扎兰屯市中小学教师竞争性比选职位报名表》(附件2)两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竞争性比选条件,须完整填写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全部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查通过。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荣誉及获奖情况按照竞争性比选条件及要求第8条规定范围填写,超出范围填写的,将不予审查通过。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名表》中报名信息确认栏教师承诺事项,正确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与考察递补人选顺序,并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签字确认程序,如填写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与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比选资格。
(2)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获得表彰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凡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主要领导在报名表签字确认报名信息准确。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
(三)试讲
试讲由扎兰屯市中小学教师竞争性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试讲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试讲成绩总分100分,时间15分钟,备课30分钟。本次竞争性比选所有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试讲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试讲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同一岗位试讲成绩出现并列情况,需另行加试。加试以试讲方式进行,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竞争性比选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试讲成绩。
按照每个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同一所学校参加不同学科比选的教师排名相同,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科学、体育、音乐、美术的学科先后顺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人数超出该学校名额时,后序学科按照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递补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遇相同情形,递补可进行多次,直到无试讲成绩合格人员。
同一所学校同一学科仅限1人进入考察范围,在该学科拟聘用人数内,若同一学校教师总成绩排名连续,则该学校总成绩最高者进入考察范围,按照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下一学校名额内向下一学校递补,若下一学校其他学科同时存在递补教师,且待递补人数超出该学校可递补名额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科学、体育、音乐、美术的学科先后顺序确定递补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递补可进行多次,直到无试讲成绩合格人员。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比选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比选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比选资格,在不合格者所在学校名额内按照该职位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该学校教师,若无递补人选,根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科学、体育、音乐、美术的学科先后顺序,在其他学科计划比选人数未满的情况下,按照其他学科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该学校教师,履行考察程序,递补只进行1次。
(五)公示与办理手续
拟调动人员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对有影响调动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比选资格;对有影响调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调动手续,待查清后作出是否调动的结论,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在公示环节因自动放弃、存在问题不宜调动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纪律监督
本次竞争性比选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比选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比选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比选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扎兰屯市教育局业务咨询电话:0470-3216305
扎兰屯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470-320038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五、其他事项
扎兰屯市中小学教师竞争性比选工作有关程序、要求等如作出调整,将及时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扎兰屯市中小学教师竞争性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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