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21号)精神,结合《广西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开发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西大人[2021]49号)的要求,广西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现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4人,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专业背景,具有良好的写作功底,学习能力强,服从工作安排。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在32周岁以下。土木、水利、力学、建筑学、机械、航空航天、物理学等专业背景者优先,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
二、工作职责
对接土木工程一流学科和科研团队各项业务工作。包括材料撰写、日常文件处理、报告编制等,具体工作内容由招聘团队根据情况安排确定。
三、岗位管理及待遇
(一)受聘期间按照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不列入学校编制管理。
(二)首个聘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不超过三年,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续聘按劳务派遣用工执行。
(三)受聘期间,不支持在职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对考取硕士、博士研究生的,须及时通知学院,并在入学前办理完辞职手续。
(四)薪酬待遇的具体标准由各科研平台或团队根据科研助理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确定。最低薪酬标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除外):博士毕业研究生5000元/月、硕士毕业研究生4000元/月、本科毕业生3500元/月。如遇科研助理不能出满勤情况,可按月薪标准折算为每月工作20天、每天工作8小时的时薪标准据实结算薪酬。
(五)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为科研助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应聘方式
(一)请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包含一寸近期照片,教育经历,科研获奖情况等)、学历学位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发送到指定邮箱,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内容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对简历初选合格者,学院将电话通知本人参加面试,择优聘用。
(三)简历投递时间: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加兵、陈建云
联系电话:15084864732、15077144372
电子邮箱:740459478@qq.com、519410681@qq.com
广西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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