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县县直中小学教师队伍,解决县直中小学师资不足问题,确保今年秋季正常开学,经研究,决定从我县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调一批教师到县直中小学任教,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我县农村中小学(不含河东小学、原宝塔小学现有在编教师)在编且工作满四学年的教师(截止到
(二)选调条件
1.县直中小学教师岗位限农村中小学在编教师报考,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岗位应具备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应具备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选择报名学科时应至少符合以下三项条件中的一项:(1)学历专业与报名学科一致或相近(如学历专业不明确,属教育管理公共科目的,可自选报考除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之外的其他任意学科)。(2)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名学科一致(早期的教师资格学科不明确,如只注明“小学教师资格”,可自选报考除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之外的其他任意小学阶段学科)。(3)具备报名学科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由学校依据现实情况出具证明,见附件3)。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岗位仅限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报考。
2.师德良好,年度考核合格。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必须是“合格(良好)”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治安处罚者。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其他违规违纪者。
二、选调科目及名额
2024年县直中小学共选调教师65名(具体学科计划数见附件1)。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①报名表(附件2)、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身份证及复印件、⑤工作年限及任教岗位学科情况证明(附件3),由所在学校出具,县教体局人事股认定。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县教体局大会议室(县新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联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选调考试。
(三)统一考试。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选调办法
(一)本次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按选调学科设定考试内容(其中:英语不考听力),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二)考试命题、制卷、考试、阅卷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完成。
(三)考试内容均为选调学科对应的初中阶段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合卷,其中专业知识分值占比80%,教育综合知识分值占比20%,初中、小学相同学科的考卷一致。各岗位选调录取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不少于60分,否则,相应削减该岗位计划数。
(四)根据选调计划,按各学科选调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如末位笔试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试卷中专业知识分数高低、任教年限长短、学历层次高低排序。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德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分岗位、分学科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期间如出现自动放弃情况,则按相应岗位学科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选岗结束后,上报县政府审批,依据县政府抄告单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学校必须做好选调宣传工作,让每一位教师都知晓选调事项。同时,对报考人员的相关信息内容严格把关,杜绝一切虚假材料,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
(四)监督、咨询电话:
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792-4330707、18079223415
县人社局:0792-4332721
县教体局:0792-4332235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安县教育体育局
附件:
1.附件1:2024年德安县县直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计划表.doc
2.附件2:2024年德安县县直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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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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