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科学技术协会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普通辅助类编外人员1名。
二、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确定录用后能马上到岗工作;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30周岁或以下的社会人员;
注:年龄计算时间截至
2.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
3.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4.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沟通能力强,能承受较强工作压力;
5.中共党员、具有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未终结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受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的,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行政处罚立案调查的;
4.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存在违反国家政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或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
2.报名地点:南沙国际人才港1212室。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2024年南沙区科学技术协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以上材料核对后原件当场退回本人。如无按规定要求报名的,一律按不符合资格处理。审查不合格将不能安排笔试。我单位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保密。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内容为政策理论水平、科协业务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40%。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或等于3:1时开考,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小于上述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科协业务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现场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查。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明和工作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报考人员,自通知复查之日起半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广州市南沙区科学技术协会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
(四)考察
按照体检合格确定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内容为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南沙区网站“区政府官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就业创业-招聘信息”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南沙区编外人员有关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二)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三)试用期不合格的。
七、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南沙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咨询电话:020—39035033
本公告由南沙区科学技术协会负责解释。
广州市南沙区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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