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选调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省选调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身份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干部。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019年6月以前参加工作),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5、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公务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干部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报名或资格确认中无法认定清楚,影响选调及任职的;
2、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
3、按政策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4日在七台河市政府网、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选调公告。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需达到1:3以上比例。未达到开考要求人数的,根据实际情况缩减选调计划。
(二)报名方式
采取实地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实地报名方式适用于本地考生,报名时间自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上报名适用于外地考生,报名时间自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4日,报名人员到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www.qth.gov.cn)等官方媒体自行下载《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按要求填写后,与本人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专用邮箱:qthfgwjgdw@163.com。
报名地点:七台河市党政办公中心1236室。(桃山区大同街45号)
报名联系人:孙元元董佳鑫
报名和咨询电话:0464-86857030464-86857091390467221118304640101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蓝底,50K字节以内);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5、《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需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同意报考意见,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6、《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最新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机构编制平台内打印《机关单位人员信息表》或《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参公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并加盖编制部门公章;
9、以考录方式取得公务员身份或参公身份的需提供录用通知单。
实地报名与网上报名均需提供以上材料原件的电子版。
(四)资格确认
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纪委派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电话告知本人。
(五)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为100分。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机关文字综合能力等内容。实行百分制,分值权重为6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分值权重为40分。
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最终选调人选。
具体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调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考察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工作实绩不突出、群众公认度差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等情况,经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会议研究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在七台河市政府网等官方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要求
参加选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th.gov.cn/xxgk_12340/tzgg/202206/t20220620_3127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