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陕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十条规定》(宁办发[2023]19号)、《宁陕县城区及筒车湾镇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拟从全县各镇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29名,现将本次公开选调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教师单位和名额
(一)宁陕中学:2名(数学);
(二)城关初级中学:6名(数学3名、语文1名、英语1名、化学1名);
(三)县第二小学:6名(数学3名、音乐2名、美术1名);
(四)筒车湾镇小学:2名(语文1名、体育1名);
(五)县幼儿园:3名;
(六)县第二幼儿园:8名;
(七)筒车湾镇中心幼儿园:2名。
二、选调教师范围
各镇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
三、选调教师资格条件
(一)选调资格条件
1.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一线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核定标准参照服务年限),基层服务年限计算至
(4)年龄为男48周岁以下(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学校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选调教师所报考学科需与教师资格证一致,若报考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不一致的,须由原学校提供本人长期从事该学科专业教学书面证明,且提供的教学业绩应与选调学科一致。
(6)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选调教师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由宁陕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制订《宁陕县城区及筒车湾镇部分学校公开选调实施方案》报请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人事股(文化大厦12楼1205室)。
(3)联系电话:6821108、6822691,联系人:吴东、刘静、董佩玉。
2.报名人员须提交材料:
(1)《宁陕县城区及筒车湾镇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须经编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4)首次正式招录(聘)为事业单位干部的文件材料、工作经历(服务年限)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5)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证件、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3.开考比例要求
同一报考职位的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开考比例为2:1,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选调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
(三)考试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城区及筒车湾镇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的“教育理论、政策法规、教育心理学、文字表达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为100分。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面试(讲课)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考生面
(2)面试内容。幼儿园为中班年龄段五大领域内容(健康、语言、社会、艺术、科学),小学为四年级相关学科教材,初中化学为九年级教材,初中其它学科为八年级相关教材,高中为现行高一年级教材,版本为我县2023—2024学年度学校现行使用的版本。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在县政府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四)成绩计算
1.加分项。坚持实绩导向,实行笔试加分制度。对近3年获得中、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的,每获一次分别加4、3、2、1分(每年只加一次);对近3年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每获一次加1分(每年只加一次);对近3年教学成绩处于全县同学段同学科前三名的,每年加1分。
符合笔试加分的人员,在报名时提交加分材料。加分材料包括:《宁陕县城区及筒车湾镇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相关表彰印证材料复印件,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计入笔试成绩。
2.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结束后次日,在县政府网站公布选调人员的综合成绩。城区及筒车湾镇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因选调人员主动放弃形成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讲课)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时间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布。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用人单位配合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教育教学能力、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程度和身体条件进行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报城区及筒车湾镇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选名单,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入编、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编制所在单位工作。
选调工作人员在选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五、有关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选调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选调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选调,并作出相应处理。
附件:
2.宁陕县城区及筒车湾镇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加分申请表.doc
宁陕县城区及筒车湾镇部分学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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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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