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集团是山东省委、省政府于2020年7月联合重组原兖矿集团、原山东能源集团,组建成立的大型能源企业集团。高端化工作为山东能源集团主导产业,建有鲁南高端化工新材料深加工、榆林高端煤制油、鄂尔多斯煤基化工新材料、新疆煤化一体化基地,化工产品年产能2300万吨。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简称荣信化工)是山东能源集团权属重点化工生产单位,资产总额93亿元,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拥有甲醇、乙二醇等主副产品10余种,规模当量约240万吨/年;规划建设80万吨甲醇制烯烃项目,预算投资102亿元。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80万吨烯烃项目筹备处部分专业管理技术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烯烃专业副总工程师1人;
2.MTO(含烯烃分离)高级技术管理1人;
3.聚烯烃(PE、PP)高级技术管理1人;
4.聚烯烃产品高级研发经理1人;
5.MTO装置专业技术管理2人;
6.烯烃分离装置专业技术管理2人;
7.聚乙烯装置专业技术管理2人;
8.聚丙烯装置专业技术管理2人;
9.设备专业工程师2人;
10.仪表专业工程师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团队精神,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理论水平。
4.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协调、改革创新、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岗位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对年龄、学历、履职年限、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社会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2.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至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综合测试、背景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手续:报名人员通过指定邮箱投递个人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
①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社会招聘报名表(附件2);
②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签字后扫描件;
③将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成果、论文、奖励资料、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有关资料原件扫描件(以A4幅面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单页不超过500K)。
请将①至③项材料压缩为一个压缩包后发至指定邮箱。压缩包文件名统一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核,通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综合测试。应聘人员在参加综合测试时须提交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成果、论文、奖励资料、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资料原件进行校验。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原则上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品质、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反应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测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背景考察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人选,并组织考察,审核人事档案。不具备考察条件的采取背景调查的方式了解有关情况。报名人员如不同意背景调查,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体检一般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按照综合测试成绩、组织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任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薪酬待遇按照录取后工作岗位薪酬制度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只能报名一个岗位。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处分期间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报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面试及录取通知等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招聘只接受指定邮箱报名,除此之外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五)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
联系电话:0477-3952706(工作日)
报名邮箱:rxhgrsgl@163.com
附件下载:
附件1: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80万吨烯烃项目社会招聘岗位资格条件.docx
附件2: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80万吨烯烃项目社会招聘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gzw.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23/20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