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口县公立医院实行编制员额备案管理试行办法》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公立医院编制员额备案管理人员40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江口县公立医院编制员额备案管理人员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以下简称“县备案管理人员招聘工作小组”),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县备案管理人员招聘办”)共同负责具体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全程接受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公立医院编制员额备案管理工作人员40名(其中:县人民医院20名,县中医医院20名)。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设置详见《江口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编制员额备案管理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6.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职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5.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江口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及省内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9.定向到具体行业的服务的毕业生、委培生,截至
10.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及2024年不能毕业的。
11.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3.经“县备案管理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发布,网址:“http://www.jiangkou.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本次招聘岗位考试不设比例限制,报名缴费成功人员即为拟笔试人员。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3.报名网址: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jkrsnq。
4.报名程序: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址在报名时间内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人员信息。操作步骤简述如下:
第一步: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根据所要报考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通过的,责任自负)。
第二步: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待审。如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缴费后即报名成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第三步: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
2.资格初审时间:
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是否审查通过。
3.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县备案管理人员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相关工作人员从招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对照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在24小时内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通过,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在报名期间(
超过报名时间(
资格初审环节中若有不符合条件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和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经“县备案管理人员招聘办”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特殊原因个人信息有误需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需本人向“县备案管理人员招聘办”申请同意后修改。
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通畅,因联系电话不准确、不畅通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
拟笔试人员于
七、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由“县备案管理人员招聘办”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设置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二)笔试时间及要求
笔试时间:
具体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准考证。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笔试时间,则另行公告。考生进入考点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参考,两证缺一不可,持其他证件、证明一律无效。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备案管理人员招聘办”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按照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1:3比例岗位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及所需提供的资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请考生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核人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名。
2.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按该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县备案管理人员招聘办”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时间结束将不再顺延递补。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注: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自行承担。
九、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工作由“县备案管理人员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
十、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十一、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照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考试总成绩出现末尾并列的,以笔试成绩(折算前)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另作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体检医院由“县备案管理人员招聘办”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备案管理人员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凡进必审”的原则。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有《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所列情形之一和违反有关规定的,考察为不合格。
在考察阶段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学籍档案等),截止时间以考察时安排意见规定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三、备案聘用
(一)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经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合格,由招聘单位行文聘用,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后,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三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服务年限内不得辞离职,如违约参照在编在职人员缴纳违约金。
十四、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五、其他有关事项
江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口县公立医院实行编制员额备案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江委办字﹝2023﹞39号)文件执行。(一)编制员额备案管理人员在本县内参照事业在编人员管理,与公立医院在编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相同,实行同工同酬。具体按照中共江口县委办公室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实施方案由“县备案管理人员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立医院编制员额备案管理人员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
(四)本次招聘各环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延期,若有变动,相关信息将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各考生应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856—6623162(县备案管理人员招聘办)
监督电话:0856—6621082(县纪委监委)
附件1:江口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xlsx
附件2:江口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编制员额备案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江口县公立医院编制员额备案管理人员
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jiangkou.gov.cn/xwzx/tzgg/202408/t20240802_85308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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