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现将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共计划公开招聘教师256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详见《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要求。详见《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1.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此次考试。考生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仍未取得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
2.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
(六)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教师从业禁止违法记录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被单位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九)报考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月*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3.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前,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nxiang.gov.cn/)发布消息。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
本次考试不再进行笔试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方案及相关附件,应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2)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应于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面试资格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根据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nxiang.gov.cn/)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报名费通过原途径退回。
对特殊专业、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后,于
(1)邮件主题必须为:本人姓名+报名序号+身份证号;
(2)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在身份证扫描件上备注报名序号、联系方式;
(3)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扫描件);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扫描件。
符合并审核通过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考生请在打印准考证期间登陆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未通过人员
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为
本次考试在河南省新乡市城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提交材料时间:
提交材料地点: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五街交叉口西北角)
加分提供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3)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5)笔试准考证;(6)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4)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50%+教育类专业知识×50%+政策加分。
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和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nxiang.gov.cn/)公布。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可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进行查询。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考生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毕业证,仍未取得的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学位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考生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仍未取得的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有效身份证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及证明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模板见附件2)。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
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和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nxiang.gov.cn/)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核实记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具体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面试一般采取试讲(讲一节微型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具体信息以面试公告为准,进入面试考生及时关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和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nxiang.gov.cn/)。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单位为主,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
四、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妇女联合会分别按照权限与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时,主动沟通协调。
此次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如公告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通知及聘用人员公示将同时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和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nxiang.gov.cn/)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期间遇到关于学历、专业、年限等报名资格问题请拨打各用人单位工作日咨询电话,新乡市教育局:0373-3519005,新乡市妇女联合会:0373-3696333。
提交报名申请时,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日工作时间技术咨询电话:0373-2054494(如遇照片上传、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网络技术问题请咨询此电话,非报名网络技术问题请勿拨打)。
监督电话:0373-3696591。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妇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教育局
新乡市妇女联合会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jyj.xinxiang.gov.cn/news/7_1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