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北京医药职工大学(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校)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成人高校,于1976年建校,目前学校是经北京市编办批准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于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办学,面向医药行业从业人员开展学历教育。学校以医药卫生行业需求为导向,形成了大专、本科等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开设专业有中药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健康、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学校积极发挥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阵地作用,大力培养党员领导干部。不断拓展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员培训。学校拥有高素质专业教师队伍,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比90.3%,硕士及博士学位教师占比80.6%。
学校拥有完善的教学设施及设备,先后建成了能同时容纳几十个教学班上课的教学楼,200人以上的大型多媒体教室、报告厅、多功能厅以及药学、护理、医学检验等专业实验室;建成了校园远程教育接收系统、学校图书室、实习车间和中药材实训基地。
二、具体招聘岗位需求表
一 |
岗位名称 |
教学与教学管理岗 |
二 |
岗位数量 |
2 |
三 |
专业 及方向 |
中药学相关专业1名; 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专业1名 |
四 |
岗位职责 |
从事教学及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
五 |
任职 条件 |
1、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学校集体户口);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学习能力; 5、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相关的实践工作经历; 6、有一定的信息技术能力。 |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可靠,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2、认同同仁堂文化,爱护同仁堂品牌。
3、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中共党员遵守党章党纪。作风端正,品行良好,团结合作,廉洁自律。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具有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6、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未受过相关行业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已满。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应聘人员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保险记录)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3年1月至报名截止之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报名截止之日)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参照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
四、招聘工作流程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面试、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网上报名
请有意应聘者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个人求职简历发送至:(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标题按“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简历以附件形式上传,简历文件或文件夹同样以“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简历中需写明联系电话。
报名有效期为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参加考核时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或应届就业生推荐表)、职称等材料,并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递交组织人事部门存档备查。
(三)考核面试
考核面试分为线上面试和线下面试(面试具体事项以电话通知为准),初选合格者工作人员将主动联系,通知进入下一步环节,未进入下一步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线下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及试讲。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心理素质等方面。地点为北京丰台区南三环宋家庄苇子坑148号北京医药职工大学。
(四)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并再次复核报考条件。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及上级同仁堂集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邮箱有效,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邮箱、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资格处理,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公告发布的招聘岗位聘用人员均为事业编制,福利待遇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过程中可拨打招考单位联系电话进行沟通,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58167803、15910920077;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58167824、15712898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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