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城区学校教师不足问题,根据《镇安县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经县政府同意,2024年城区学校教师及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城区学校教师61名,遴选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岗位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
1.公开遴选城区学校教师61名:县域内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均可报考(城区学校教师只能在同级同类学校之间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公开遴选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遴选县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岗位2名(中学数学教研员、小学语文教研员),仅限于省市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或县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且担任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之后出生)。
(2)遴选县教师发展中心会计岗位1名,需有本科学历(财会相关专业)或从事会计岗位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之后出生)。
(3)遴选县教育党建指导中心工作人员4名、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4名,县域内在编在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域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之后出生)。
三、选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工作勤奋,成绩突出。
(二)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层次的教师任职资格与学历要求。
2.报考语文和数学学科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3.报考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学科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申报学科相同;
4.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
5.报考学前教育学科岗位对象为全县在编在岗现幼儿教师或具有学前教育资格证书的在编在岗教师。
6.报考镇安中学、县职业教育中心学科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7.报考县初级中学学科岗位要求最高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8.教龄在5年(含5年)以上且服务期满(注:特岗教师为2018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含2018年9月参加工作>,事业单位招聘教师为2019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含2019年9月参加工作>)。
(三)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成绩在同类学校综合评价中处于合格及以上格次。
(四)身体素质。心身健康,能完全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三年教育教学质量在同类学校综合评价为“基本合格”及以下格次的。
2.近五年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有一年为基本合格及以下格次的。
3.近三年年出勤率达不到90%(法定假除外)或年旷工累计超过一周的。
4.被开除党籍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师德失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舆情负面影响的。
9.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不宜报考的。
四、选聘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9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
(三)提交资料:报名人员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报岗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者应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4.本人参加工作和到现工作单位文件复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
6.有关加分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县教体局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8月12日(星期一)8:00--12:00在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六、选聘考试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开考比例1:3,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一)考试时间: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早9:00-11:00。
(二)考试地点:镇安县第三小学。
(三)考试范围:报考人员参加遴选岗位专业课考试,主要考察报考岗位学科知识和学科素养,参照高考标准进行。
(四)积分办法:综合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奖励分。
1.专业课考试:专业课考试总成绩100分。
2.奖励加分:
近五年(2020年1月1日以后)受到国、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分别加4、3、2、1分,受到国、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的分别加3、2、1、0.5分,只取一次最高分,不分类、不累计。
近五年(2020年1月1日以后)获得省、市、县教学名师分别积2.5、2、1.5分,学科带头人分别积2、1.5、1分,教学能手分别积1.5、1、0.5分,以上“三级三类教师”只取一次最高分。
论文、课题和民间组织奖励不在加分范围之内。
(五)录用办法:依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1:1比例依次录用,若综合成绩相同时,采取笔试成绩、学历高低、教龄长短依次优先。
(六)递补办法。
1.遴选教师岗位计划未完成的,从报考其他学校同学段、同学科未入选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镇安中学、镇安县职业教育中心遴选教师岗位计划未完成的,从报考其他学校同学科(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未入选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镇安县初级中学遴选教师岗位计划未完成的,从报考其他学校同学科(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未入选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
2.城区学校教师被其他学校遴选,所缺人员从报考本校同学段、同学科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递补不够的,从报考其他学校同学段、同学科未入选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
3.县教育党建指导中心、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遴选计划未完成的,从报考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中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
七、选聘公示
拟选聘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情况不影响本次选聘的,由县教体局将拟聘用结果报县人社局提交县政府人事专题会议研究后发文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属实且影响选聘的,取消选聘资格,形成选聘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聘用管理
选聘进入城区学校工作的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服从学校管理,无相应岗位职级空岗的降级聘用。对于不能胜任学校工作的,不服从学校聘用管理的,由选聘学校交教体局,原则上回原任教学校工作,原任教学校无编无岗的,安排去缺编学校工作。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当日考生应在上午7:30前到达考试地点。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者,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有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终身记入考试录用诚信档案。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及出版辅导用书。
(五)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的电话号码,如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中共镇安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914-5322185。
本公告解释权在镇安县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914-5325871
附件1:镇安县2024年公开遴选城区学校教师及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镇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及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zazf.gov.cn/gk/fdzdgknr/gk22/1013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