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申康中心”)成立于2005年9月,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是市级公立医院国有资产投资、管理、运营的责任主体和政府办医的责任主体。现因工作需要,本单位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岗位1个,为资产监管部1名,属事业编制。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有志从事卫生事业管理,爱岗敬业;
3、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文字撰写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人际沟通能力;
5、具体招聘岗位要求:35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经济、财务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法律、统计等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具有较强写作能力。
三、报名、考试等办法
1、报名:有意向者请于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应聘资格。报名材料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2、资格审查: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对拟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工作经历,业务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审查。
3、考试范围与办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面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不低于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评委针对面试者回答问题情况及综合表现进行打分。有关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考察:由申康中心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5、拟录人员的确定和公示: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其薪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
联系电话:52130011-259
E-mail:skrsb209@163.com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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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40802/t0035_1426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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