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原则
1.坚持编制空岗补缺的原则。
2.坚持实际需要、择优聘用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坚持与教学岗位一致或相近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和范围
(一)引进计划。计划引进中小学教师20名,其中小学教师5名,初中教师5名,高中教师10名。
(二)引进范围。在县外从事教育事业愿意为确山教育服务的现任在编在岗教师和当年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通过调查了解或函询所在编制、教育部门认定)。
三、引进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政治思想表现好,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同等条件下,年度考核优秀者优先录用;
3.具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4.工作能力强、教学成绩突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五年获得的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学术技术带头人;②近五年获得县级优质课一等奖、二等奖以上表彰;③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或县级以上名师;④县(区)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⑤近五年获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单项或综合表彰;
5.师德优良(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无违法证明、审查人事档案查看有无违法违纪记录);
6.引进教师须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并在该学段工作,须取得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
确山县教育局人事股(确山县工人文化宫二楼西侧)
(三)携带材料
1.个人简介;
2.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3.转正定级工资表(特岗除外)、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或《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年度考核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等;
4.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
五、组织考核
成立若干考核组,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配合进行考核,以试讲微型课的形式进行,对考核测评入围人员从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违规违纪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及聘用
通过组织考核,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县政府审批后,相关部门按程序提档,根据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在现有编制空缺范围内,办理有关手续列入编制,原则上按实际岗位需求分配到与原工作学校性质相同(即原在城区公办学校的分配到城区公办学校,原在农村学校或民办中小学校的分配到农村学校),且与原聘用学段相同的学校工作。
七、有关要求
1.引进优秀教师工作是我县引进人才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引进教师工作专班,教育局具体负责教师引进工作。
2.引进过程要严格按原则办事、按程序操作,实行阳光作业,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正。
3.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教师引进工作顺利进行。
4.对在组织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分配安排的教师一律不得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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