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受厦门外国语学校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顶岗教师6名,招聘有关事宜如下:
一、岗位名称
(一)集美校区
中学语文教师1名
中学英语教师2名
中学政治教师1名
中学化学教师1名
(二)集美、海沧校区
中学心理教师1名
二、岗位职责
负责相应学科的教学和德育工作。招聘人员需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在厦门外国语学校思明、海沧、集美各校区间轮岗工作。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
2.身心健康,仪表端庄,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亲和力,综合素质高;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具备相应学科的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四、薪酬福利
根据《厦门外国语学校非在编教师管理条例》(厦外政[2022]51号)文件执行。
五、用工形式
签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合同,顶岗至2025年7月。
六、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8月11日。
(二)简历投递渠道
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扫描件,按顺序整理为压缩包并命名为“学科+姓名”,发送至邮箱bgs@xmfls.net。学校认真审核后将择优与您联系,请注意及时查收邮箱、保持电话畅通。(未接到通知者,恕不再回复)
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92-8063273,工作日上班时间。
(三)注意事项
1.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电话通知体检。
2.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聘用程序。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则按成绩依次递补,再按程序进行体检。
3.拟聘人员需于入职前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出具的思想品德证明。
4.招聘单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的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入职前招聘单位将根据《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规定,查询相关性侵违法犯罪信息。一经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5.受聘人员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调整,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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