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3名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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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绵阳市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名额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但须在2022年7月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4.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等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7日-2004年6月26日期间出生);

7.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安州区恒源大道南段5号)。

4.报名应携带的材料: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

5.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22年7月8日前在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www.mianyangaz.jcy.gov.cn)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6.报名缴费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22年7月8日17:00前缴纳报名费用。缴费标准为50元/人(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含面试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7.职位调整

本次招聘的岗位能力水平测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数量与报名人员数量之比),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相应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职位,并及时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报考者所报职位被取消的,所缴费用退回报考者本人。

8.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考生于2022年7月11日至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须携带报名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即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考试

考试分为技能考试和面试(由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技能考试分为文字速记、电脑录入两部分,文字速记40分,电脑录入60分,两项合计为100分。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负责。根据考生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招聘数量与参加面试人员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技能考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考务费由市级检察院代收取,并向已缴费者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负责,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该职位由院党组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

由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后不解决户籍迁移。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16--4338050),受理举报。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具体安排、调整、提示等事项,由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www.mianyangaz.jcy.gov.cn)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五)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16—4369866(区检察院政治部)

附件:·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xls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mianyangaz.jcy.gov.cn/tzgg/202206/t20220628_37266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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