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汉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考核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核招聘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全部资格条件,学历、学位国家认可。
3.年龄不超过《2024年广汉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岗位条件最大年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录(聘)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7.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未经单位同意的。
8.自考察之日起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都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公开考核招聘的名额、条件及岗位
本公告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han.gov.cn/)进行发布。其他相关公告,如补充公告、公示等信息均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名额34名,具体岗位条件见《2024年广汉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所需材料
1.《2024年广汉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同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4.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证明内容三项:现在岗位和工作时间,从事专业,是否同意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1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广汉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地址:广汉市银川路16号)。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本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面试环节。
五、考核面试
(一)内容和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面试考生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面试分数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成绩排名与最低线
面试后,按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则进行加试),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入围体检人员的成绩、排名和体检事宜。
面试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后续环节,面试合格线为70分。如果某岗位的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线,则该岗位取消。
六、体检、考察及聘前公示
(一)体检
按1:1的比例,依考核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的对象,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人员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且只进行1次。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并完成全部项目检查的,视为主动放弃。
(二)考察与公示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了解应聘者的遵纪守法、思想政治、学习成绩、工作实绩、是否应回避等方面情况。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拟聘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递到广汉市人事档案馆,未在规定时间内转递档案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以上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或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顺序递补,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资格终审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将以下资料交广汉市人社局备案(核准),办理聘用手续。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报考承诺书原件1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交解除原劳动人事关系材料原件1份。
3.考察结论书原件1份。
4.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上述全部招聘程序合格人员,由广汉市人社局办理其聘用确认;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为相应类别岗位试用期人员,按照政策规定纳入人事管理服务。
八、工作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聘用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聘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
为保证公开考核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人事纪律的,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规定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服务期限
本次直接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应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服从组织安排。
广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13618109266
中共广汉市委机构编制委会办公室:0838—5956275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8—5220701
广汉市卫生健康局:0838—5223590
附件:附件1:2024年广汉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人员岗位表.xlsx
中共广汉市委机构编制委会办公室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汉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guanghan.gov.cn/info/contentView.jsp?info_id=1669143&site_id=GKghs&topnum=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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