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松阳县人民调解员协会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见习大学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历届高校毕业生;
3.性别不限,专业要求不限(法学类专业优先考虑录取);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资料整理,有吃苦耐劳精神。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松阳县社会治理中心1号楼212办公室(西屏街道白露岭30号),联系人:雷女士,联系电话:13884320991;
3.报名办法: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1张及报名表一张(可下载)。
三、招聘办法
通过面试择优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用
1.拟用人员经考察合格录取后,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待遇参照有关标准执行;
2.聘用人员如被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试用期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3.工作时间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无故不得旷工,有事需提前请假,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服从单位统一轮班调配;
4.工资待遇按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校毕业生见习期训练基地有关规定。
本公告由松阳县人民调解员协会负责解释。
松阳县人民调解员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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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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