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施甸县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队伍建设,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总编控制、编岗一致、学科对应、优化结构、均衡配置”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遴选岗位
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9名,具体遴选岗位详见《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岗位表》。
三、遴选对象
施甸县符合遴选条件的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近三年(2021年—2023年)履职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4.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周年及以上(截止
5.县外调入和县内调配教师在调入学校任教满3周年及以上(从调入当年9月1日起计算)。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
7.“县管校聘”改革交流轮岗的教师,可以根据交流轮岗前的任教学段、学科或2023-2024学年的任教学段、学科及所学专业,按照对应岗位要求报名。
8.2024年教师公开遴选拟调动人员不得参加教研员遴选。
(二)岗位必备条件
1.初中教研员岗位:从事中学教育教学或乡(镇)及以上教研工作6周年及以上(截止
2.小学教研员岗位:从事小学教育教学或乡(镇)及以上教研工作6周年及以上(截止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
县教体局一楼小会议室。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教师持《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报名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2020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学科带头人证书、骨干教师证书、立项课题通知书、课题结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1张,学校出具的任教学科或从事教研工作证明、《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学年末质量监测成绩登记表》《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档案成绩统计表》到县教体局一楼小会议室按对应岗位进行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资格初审、材料初验工作,据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公开遴选岗位,按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开考,不足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六、资格审查
七、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
八、考核
(一)考核内容
1.笔试成绩100分。笔试内容为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2022年版),教育、教学、教研相关理论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科研综合运用能力。
2.档案成绩20分
(1)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在岗、称号有效)、“三名”工作室主持人(在岗):国家级计5分,省级计4分,市级计3分,县级计2分,以最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县级学科中心主任、副主任分别计2分、1分。
(2)教学技能竞赛类奖:个人参加学科类教学技能竞赛荣获国家级优秀奖及以上计5分,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计4分,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计3分、2分,县级一等奖计1分,以最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市级教学常规管理考核个人(教学管理人员)荣获一、二等奖分别计3分、2分。
(3)参加由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和社科联立项的课题研究,结项课题主持人:国家级计5分,省级计4分,市级计3分,县级计2分;结项课题组成员:国家级计2.5分,省级计2分,市级计1.5分,县级计1分;立项开题主持人:国家级计3分,省级计2分,市级计1分,县级计0.5分;立项课题组成员:国家级计1.5分,省级计1分,市级计0.5分,县级计0.25分。
3.面试成绩100分。
(二)笔试
1.笔试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行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
3.笔试地点: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
4.考务管理:笔试参照现行高考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严肃考风考纪。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考试违规者参照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5.成绩公示时间及地点:
(三)面试
按遴选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可按1:1比例进行面试。面试以75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1.确定面试人选。依据遴选岗位笔试成绩加档案成绩之和,从高到低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由县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实施。采用说题(占50%)+阐述个人教研工作理念及设想(占35%)+答辩(占15%)方式进行。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加试题分值10分,加试成绩计入面试总成绩。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九、公示面试成绩及拟调动人选
十、体检及尿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拟调动人选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含尿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十一、调动审批
(一)拟调动人员按程序报请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二)调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由调入单位聘任,按聘任后的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十二、人员递补
因个人自愿放弃,考察、体检、尿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调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调动的;
(三)拟调动人选放弃调动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调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三、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及资格初审人员,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同时追究本人和所属学校领导的责任。
(二)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三)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遴选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纪检监察部门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遴选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四、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据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凡不据实填报信息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参加考试教师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上当受骗。
十五、本方案由施甸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施甸县教师发展中心0875-8126469
监督电话:施甸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875-8121185
中共施甸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附件2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报名表.xlsx】
附件【附件3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学年末质量监测成绩登记表.xlsx】
附件【附件4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档案成绩统计表.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shidian.gov.cn/info/4062/35689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