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温州外国语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六十一中学、温州市啸秋中学等4所温州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学科专业教师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不存在教育领域从业禁止的情形。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
(五)年龄一般要求为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的,年龄要求可放宽至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退休人员可按“银龄讲学”教师招募。
(六)持有报考岗位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程序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综合比选、择优考核等程序进行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温州教育人才网(https://rczp.wzer.net)、用人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二)网上报名
即日起,考生登录温州教育人才网(或点击报名链接:https://f.wps.cn/g/NwV7rkDf/)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报信息,提交个人简历等资料。
(三)综合比选
用人单位不定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查阅简历、面谈等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综合比选,评估考生与岗位匹配度,确定考核对象。
(四)择优考核
用人单位不定期对确定的考核对象开展考核,开考比例不低于1:3,考核方式包括笔试、面试、模拟课堂教学等,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考核对象等信息,提前在温州教育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
经考核确定的拟录用对象,要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考察公示
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因触犯刑法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的,因触犯刑法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定罪不起诉决定的,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被行政处罚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要求的,考察不予通过。考察合格的拟录用对象,在温州教育人才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项
(一)温州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招聘录用人员均实行劳动合同制,不具有事业编制身份,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均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招聘录用人员工资待遇等参照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高中或用人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具体标准以双方协商约定的劳动合同为准,社会保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由各用人单位和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温州外国语高级中学 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
温州市第六十一中学 温州市啸秋中学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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