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田县总医院关于2024年8月公开招聘2名高层次和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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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根据《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大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通告》(田人社[2024]16)<中共大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田县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田委人才[2022]3号)文件精神,2022年我院被列为千县工程建设单位,以此为契机,加强我院高层次和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工作,加快推进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高质量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大田县总医院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紧缺医疗卫生人才补充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共计划补充招聘高层次和紧缺医疗卫生人才2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tian.gov.cn/)和三明人才网网址(http://www.smrcw.org.cn)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2024年大田县总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8月至20068月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辞退、事业单位辞聘后未满5年的人员;

2.在本县内党政机关辞职、事业单位解聘后未满3年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本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10.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可报考紧缺急需专业的岗位。

三、报名流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862024831(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大田县总医院门诊部十楼人力资源科(大田县均溪镇雪山北路180号)。

应聘者现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考生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应聘者应随带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含电子版)。

2024年大田县总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紧缺医疗卫生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

(二)资格审核

由大田县总医院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1.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至时间为2024731。岗位中有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要求的,报考者必须在2024731(含)前取得相应证书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4930;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2.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与认定

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

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报考者应如实(只字不差)填报所学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所列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所列专业要求;取得双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非全日制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报考者持有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取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所学专业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取得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的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上可查询认证。

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报考者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原则上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面试工作由大田县总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人选的确定

高层次和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择优聘用,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15名(含15名),则该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超过1:15的,则需参加正常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按1:3比例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大田县总医院将根据考生预留电话在面试前3天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计算。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tian.gov.cn/)和三明人才网网站(http://www.smrcw.org.cn)上发布。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面试前,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可以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同一岗位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总成绩出现2位及以上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次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

2.面试时间:初定于202497进行。

3.面试地点:大田县总医院门诊部十楼

4.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医疗卫生职业道德基本素养和基本理论应用、医疗卫生技术专业理念和技术水平、仪表仪态、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5.面试方法:招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前3分钟为思考时间,后7分钟为答题时间。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总分100分,由面试评委小组进行成绩评定(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个别职位进入面试报考者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同分判断: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同一岗位有2位及以上报考者的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一次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6.其他要求

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于面试当日考生进入考点,由考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进行现场发放。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以面试通知为准。

如有特殊情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

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

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的组织

体检由大田县总医院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局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考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了解是否存在违法犯罪、失信情况和经商办企业行为。考核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完成后形成考核书面材料连同学历学位证、身份证、体检表、协审意见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印章,一式一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

考核不合格以及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大田县总医院按照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招聘单位应于两周内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新聘人员应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招聘其他与资格生效时间有关的条件,未经公告的,截至时间均为报名开始第一日。需计算年长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至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20238月到20247月,算1年。本次招聘考试其他与资格生效时间有关的条件,本公告中未专门说明的,均按以上规则类推予以确认。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有关材料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材料。体检前仍未能提交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报考者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诚信档案。

(六)新聘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5年方可提出调动(医学类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包含规培期)。

(七)报考者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综合考虑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再递补。

(八)大田县人民政府网和三明人才网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或通过电话咨询。大田县总医院人力资源科电话:0598--7233188

(九)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通读本通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确保顺利参考。

八、纪律和监督

(一)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管服务。大田县总医院将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本次招聘涉及报考者、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回避事项,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等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大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电话:0598-73320097222/1327303707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大田县总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大田县总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4年大田县总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紧缺医疗卫生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大田县总医院

202486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datian.gov.cn/xxgk/ylws/202408/t20240806_20488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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