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瓯海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瓯海区属国有企业,作为区级重大项目主要投资主体,坚持以战略转型和管理提升为主线,集中优势发展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及配套项目的投资与开发建设,业务涉及资产经营、产业投资、综合服务等多个板块。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项目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浙江瓯海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编外项目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6日下午5: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向报名邮箱:Ohtt2801@163.com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2.报名材料格式要求:文档资料为.doc格式;图片资料为彩色扫描.jpg格式,确保资料内容清晰,要素完整。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执(职)业资格证书;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⑥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⑦社保基本养老历年参保证明(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⑧电子版照片(近期蓝底彩色免冠)⑨涉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证明)。⑩如为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工作经历的证明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信息必须一致。
(四)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集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资格初审(学历专业资格审查以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2.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工作经验年限时间,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在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3.资格初审后,确定为符合要求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准考证,由报考人员自行打印,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上告知的信息为准。
4.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3︰1的比例,将直接核减相应招聘岗位数量或取消开考。
(五)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岗位后再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按规定顺序命名整理(附件4),材料扫描件及文档资料打包后发送到报名邮箱,原件(按要求盖章或签字)和复印件于面试前交工作人员复核。
3.咨询电话:0577-55592377,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人:陈先生。
四、考试
采取面试(面谈)以答辩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当天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进行核对。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体检与考察
(一)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遇总成绩同分的,则需加试(加试方式另行确定)。
(二)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察内容主要针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
(四)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实行1个月试用期,薪酬待遇面议。
八、人才储备库
集团将建立人才储备库,在本次招聘落选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储备,建立后备人才库,有效期一年(自招聘录用公示结束之日起算),人才储备对象的总成绩不低于60分。当有同类专业(岗位)需求时,经集团党委研究、报批后,可以从人才储备库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取报考人员,直接经体检、考察、公示程序后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有关面试、体检时间及招聘其他事项的通知届时还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确认,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浙江瓯海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浙江瓯海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编外项目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浙江瓯海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录编外项目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4:报名材料命名及整理顺序
浙江瓯海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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