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为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区分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岗位条件及薪酬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6名,具体岗位条件等如下: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色盲、口吃等。
(二)岗位数量及要求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三)不得报考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公开招聘中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处于被调查阶段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组织招聘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3.报名截止时间:
4.报名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长征街75号长征大厦南楼321室。
5.报名资料:填写《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区分局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必须含二维码、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规格:358*441)及其电子版。
6.资格审查:根据考生填报的信息,对考生的毕业院校、学历、学制、专业、年龄、职业状态、家庭情况等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完成无问题后,现场发放《考生准考证》。
7.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资料审核通过后以现金形式支付。
(三)笔试、面试
此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笔试: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时间、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环保政策法规等,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考生可在笔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登录石家庄智慧就业平台(www.sjzhr.com)进行查询。
2.面试: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与综合分析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日结束后公布,也可在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登录石家庄智慧就业平台(www.sjzhr.com)查询。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公示聘用
1.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石家庄智慧就业平台(www.sjzhr.com)公示5天。
2.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以劳务派遣制派遣到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区分局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
3.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规定递补。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聘用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聘用上岗的,将终止劳动合同,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3.考生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者,责任自负。
4.所有考生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不再退还。
5.各位考生请及时关注指定网站,如遇考务计划调整或变更,将通过网站及时发布。
6.此次考试范围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7.咨询电话:0311-680760250311-8599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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