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基层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卫生科教函[2024]21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与单位
江安县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名额为1名,具体岗位详见《江安县2024年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具有高等学校医药卫生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
5.镇卫生院至少服务满6周年。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审核的方式进行,现场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宜宾市江安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207室(地址:宜宾市江安县利民路5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录取通知书或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江安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和报名。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专业技能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卫生健康局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考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及语言表达等能力。专业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专业技能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取消聘用资格。考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
(四)体检和政审考核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五)公示
1.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和县卫生健康局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县卫生健康局审查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二)用人单位凭同级人社部门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人事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违约责任
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约定违约责任。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考试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2622301。
七、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江安县卫生健康局公示栏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主管部门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八、本公告由江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江安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江安县2024年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岗位情况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名额 |
条件要求 |
招聘对象 |
考核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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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学历及学位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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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阳春镇中心卫生院 |
全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学士学位) |
中医学 |
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江安县) |
专业技能面试 |
最低服务期限6年,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列入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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