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短缺问题,保证今年秋季学期正常开学,决定从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公开遴选部分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方式及范围
1.遴选方式。以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2.遴选范围。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对符合《天水市麦积区优秀项目人员入编登记工作方案》规定,服务期满且已有三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具备入编条件的项目人员,允许参加本次遴选。
二、遴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近五年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2.报名教师所在学校原则上教师富余,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3.在农村学校任教满五年以上(
4.报考岗位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
幼儿园岗位:幼儿园岗位任教,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小学岗位:小学岗位任教,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初中岗位:初中岗位任教,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近五年内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三年请假累计超过一年的,近两年连续不在教学岗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学校现任班子成员。
三、岗位设置
按照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空编及学科需求,2024年补充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130名,其中幼儿园10名、小学80名、初中4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学校推荐
本人先向学校递交申请,学校根据本校遴选推荐办法,对递交申请的教师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后,由学校派专人统一报名。
(三)报名
1.时间及地点:
2.地点:天水市麦积区教育局四楼西侧教室。
3.所需材料
(1)《天水市麦积区2024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
(2)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年度考核登记册、师德师风考核卡、区教育局干部介绍信、最高荣誉证书及文件、近五年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都在农村任教的,需由所在学校提供相关证明;
(4)近期免冠蓝底1寸电子证件照,大小不能超100kb,照片名称以身份证号命名。
(四)资格复审
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组织人员对报名教师的资格进行复审,通过后由学校派专人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题委托第三方机构命制。主要测试应试者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20分(教育理论10分、教育法律法规5分、时事政治5分),专业知识80分,总分100分。义务教育阶段按60%计入总成绩,幼儿园按5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1.面试对象。按遴选名额1: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幼儿园教师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面试内容。
(1)幼儿园以我区幼儿园现行中班教材为准,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2)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以我区现行五年级教材为准,初中以我区现行八年级教材为准(化学为九年级教材),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4.面试试题。试题委托第三方机构命制,试题数量不少于参加面试人数,采取一岗一题,通过同课异构展示教师专业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加分项
(1)省级“园丁奖”“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加1.5分;市级“园丁奖”“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加1分;区级“园丁奖”“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加0.5分(以上荣誉只加一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近五年的年度考核,每次优秀加0.2分(累计加分);
(3)教龄以五年为基点,五年后每满一年加0.1分(累计加分);
(4)夫妻双方都在麦积区农村学校任教,工作各自满10年以上(含10年),双方报名各加1分,一方报名加2分,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已在城区学校任教的,不享受此项加分。
(八)确定拟入围人员
义务教育阶段: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项成绩;幼儿园: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成绩,两个阶段总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三位。分学段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入围人员,同时征求区纪检、信访、公检法等部门意见,存在不宜遴选等问题的取消遴选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拟入围人员,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岗位确定
公示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入围人员依次选择学校岗位。
(十)办理手续
选岗结束后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等手续。
五、工作纪律
1.各相关学校要加强对教师遴选工作的宣传引导,务必将有关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位教师。要严把资格初审关,确保参加遴选教师的所有信息资料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2.所有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违规舞弊。
3.报名的教师要提供本人真实的信息资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本次遴选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行业内各类遴选,不得参与评优选先和晋升职称。
4.本次遴选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严格执行遴选纪律。
5.在遴选过程中,如发现参加遴选人员有影响遴选问题情形者,取消其遴选资格,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938-2726920
天水市麦积区教育局
天水市麦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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