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药品检验所[宁波市医疗器械质量检验所,宁波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是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的药品检验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药品(含药用辅料、包装材料与容器)、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的检验检测和洁净室测试工作,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以及药品、化妆品标准及检验方法的研究和制(修)订、标准物质的初选和协作标定等工作。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检验 |
2 |
从事检验 相关工作 |
药学、中药学、化学、生物科学、化工与制药及相关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年龄30周岁及以下。 |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市药品检验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299弄C2楼207办公室;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0396,邮箱:nbyjs2000@163.com。
3、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下载附件“宁波市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和“真实性承诺书”并填好,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或扫描版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邮件命名为:药检所应聘+编外+岗位+姓名。上述材料纸质版须在面试时一并提交本所。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并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为准。
1、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2、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增加考试科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方式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本次招聘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制,属于编外聘用人员。
3、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工资待遇面议。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80396;监督电话:0574-89189837。
宁波市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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