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凤岗镇公办学校、幼儿园的发展需要,为满足我镇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需求,我中心计划公开招聘一批公办学校、幼儿园编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期为一年的公办初中临聘专任教师8名和合同期为一年的公办幼儿园临聘专任教师5名。本次招聘教师岗位详见《凤岗镇招聘2024年第二批公办学校、幼儿园临聘教师岗位表》(简称《岗位表》)。
二、岗位待遇
按照《凤岗镇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工资待遇实施方案(试行)》执行薪酬待遇,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不续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4.初中教师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幼儿园教师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具体专业要求见《岗位表》;
5.年龄要求
①社会人员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
②获得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的社会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
③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审计机关审计、或涉嫌犯罪,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教职工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考试采取笔试加试讲的形式进行,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可于
2.报名资料
(1)东莞市凤岗镇公开招聘公办学校、幼儿园临聘教师报名表;
(2)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凡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按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本次考试遵循诚信报考原则,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聘用审查为准。完成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知入围应聘者笔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三)笔试
招聘单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行笔试,笔试采取100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试讲。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数和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名单。若岗位数和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5时,则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放宽入围试讲人员比例。
完成资格审查和笔试后,由招聘单位通知入围试讲的应聘者,未入围试讲的应聘者不另行通知。
(四)试讲
试讲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以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之和计算总成绩。
请报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考务组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考生相关事宜。
(五)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应聘者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六)审查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审查通过后,在“凤岗教育”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通过或者放弃应聘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表述均包含本级基数。
咨询电话:0769—82527662
附件:
1.东莞市凤岗镇公开招聘公办学校、幼儿园临聘教师报名表.doc
2.东莞市凤岗镇招聘2024年第二批公办学校、幼儿园临聘教师岗位表.doc
东莞市凤岗镇教育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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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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