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骨干教师22名。
一、招聘概况
本次招聘地点设在广州市,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具体岗位详见《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五次公开招聘—越秀区骨干教师岗位表》(附件1),具体招聘单位简介请查阅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http://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jg/xxjs/zx/)。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附件2)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并按要求办理入户手续;
5.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条件。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29日后出生);具有与应聘学科对应中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29日后出生);具有与应聘学科对应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6月29日后出生)。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9日。
2.荣誉条件:获得党委、政府部门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特级教师、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育专家、优秀(名)校(园)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名)教师、优秀(名)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称号(含同层级工作室主持人),或在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教科研事业单位(如教研室、教研院、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学院等,不含学校)举办的教育教学能力比赛、专业技能竞赛、教学设计评比比赛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3.学历学位。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职称。具有初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报考越秀区教育发展研究院高中数学教研员岗的应聘人员,应具有副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5.教师资格证。具有满足招聘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不含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越秀区教育局局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综合素质评估、心理品质测试、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22年7月13日(周三)上午10:00起至2022年7月15日(周五)下午17:00止,应聘人员登录https://www.qgsydw.com/,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1)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荣誉证书;
(2)已获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职称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户口簿地址及本人页;
(6)本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能力和水平的资料。
2.在报名期间,应聘人员请随时留意审核情况,自行上网查看审核状态。若存在材料缺漏情况,报名网站会显示“资料不齐”。应聘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即2022年7月15日(周五)下午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补齐。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审核状态维持“资料不齐”,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报名网站审核状态,通过网上初审者方可参加综合素质评估。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自行于2022年7月18日(周一)上午10:00后登录报名网站并下载打印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
3.报名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确定自身满足报考条件。不符合或低于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旦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或者不按期补齐资料导致不通过资格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与通过网上初审人数比1:3设置。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取消招聘岗位数。
(二)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暂定2022年7月19日(周二),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地点: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准考证为准。
3.携带资料: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应聘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4.具体内容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表达能力、思维方式等。针对教师岗位类型的不同,采用两种测试形式。
岗位类别 | 包含岗位 | 测试形式 |
A类岗位 | 美术 | 专业技能测试 |
B类岗位 | 语文、数学、英语、生物、物理、地理 | 小组讨论 |
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仅作为优选应聘人员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10的比例优选人才,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岗位可不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和后续公告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公布。
(三)心理品质测试
1.参加测试的考生范围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含未到综合素质评估开考比例不需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的应聘人员)。心理品质测试不进行人员筛选,结果不公布,仅在后续环节中作为参考,参加心理品质测试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若有考生没有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则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2.考试时间
2022年7月18日(周一)晚上20:00—2022年7月19日(周二)晚上20:00。
3.考试方式
(1)采用线上答题的方式,考生通过自备的电脑,自行安排测试时间,在考试时间登录系统(https://cp.zgrsw.cn)参加线上测试。请用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上有准考证号,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未能依时参加考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心理品质测试资格处理。
(2)考生登录系统前,必须将所携带通讯工具关机,并关闭QQ、微信等即时通讯软件,确保摄像头可正常使用。
(3)考生登录系统后,须进行人脸核验。请确保摄像头可视区域前无遮挡、无他人在场。
(4)考生须独立完成测评,整个过程须保持在摄像头可视区域内,并且不能有他人在场。
(5)测试开始后系统自动开始倒计时,倒计时完毕系统将自动交卷,交卷后试题不能再查看或修改;考生在指定时限内自行提交的,须确认界面提示“交卷成功”方可关闭系统;若界面提示“交卷失败”,须及时联系技术支持人员。技术支持电话:400-808-3202(工作时间:9:00—17:00)。若需技术支持的考生,请安排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心理品质测试。
(6)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保存或传播本测评相关信息。
(7)对违反本次考试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资格审查
时间和地点:暂定2022年7月下旬在线下进行,地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应聘人员须本人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规定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一式两份复印件现场上交。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若有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环节出现没有按公告规定时间到达、自愿放弃、条件不符、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没有将所需材料补齐,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岗位资格等情况,不再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时间和地点:暂定2022年7月下旬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采用试讲方式,总时间10分钟,备考时间1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以各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六)笔试
时间和地点:暂定2022年7月下旬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具有与所报岗位对应的副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按面试、笔试分数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具有与所报岗位对应的副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为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从综合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而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情形的,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七)补录
若有招聘岗位没有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相关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选择是否启动补录程序,补录对象为进入其他相同学段和相同学科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但没有入围体检的应聘人员,在补录环节选择补录岗位进行二次报名(如原报名小学语文岗位,补录可报名其他小学语文岗位),报名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一轮补录面试。补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补录面试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补录岗位招聘数量,按照补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补录岗位的体检人员,补录不设递补。若启动补录环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四、线下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一)考生防控管理
本着对考生健康负责原则,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按以下两种情况对考生进行防控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2.不得参加考试
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②考前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④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⑤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⑥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生参考要求
1.考生凭借粤康码、14天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考生自行填报签名,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见: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929149.html)等材料查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
2.考生应提前到达考场点,经工作人员进行防疫资料查验后,方准予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疫情期间,考场不提供停车位,外来车辆及无关人员(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4.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5.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6.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相关处置。
7.如考生违反防疫政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因疫情原因,请参加线下环节的应聘人员在相关环节成绩公示后再安排离穗行程。考试期间请勿擅自离开广州,并尽量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切实做好防疫工作。
(四)应聘人员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须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我局将取消该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突出师德师风考察,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招聘和聘用的首要内容,在聘用考察中严格执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度。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体检不合格的;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的。
2.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配合导致工作受阻,不能在1个月内完成考察的;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六、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7个工作日公示,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并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应聘人员资格等不符合报名条件、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本人放弃,或在1个月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招聘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根据应聘人员报考所使用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进行公示、聘用和核定工资待遇。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龄一年以内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根据《越秀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越教字[2018]265号),越秀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应聘人员须服从越秀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否则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岗位等级按应聘人员具有与应聘学科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七、其他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胡乱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等公告规定证件。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应聘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四)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或应聘后被发现有下列行为,或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未按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及本公告的要求报名或考试的;
6.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六)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我局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若有调整,相关公告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上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
(七)应聘人员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应聘人员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2.涉及具体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020—83717715;
3.涉及具体招聘岗位疑问的,可联系咨询《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五次公开招聘—越秀区骨干教师岗位表》(附件1)中招聘单位;
4.监督电话:020—87784260。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9日
附件:
1.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五次公开招聘—越秀区骨干教师岗位表.xlsx
2.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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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83811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