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学科发展的人才需求,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经医院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在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医院监督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坚决杜绝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
4.2020年以来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取消录用或招聘资格以及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共计招聘41名,岗位要求如下:
岗位需求明细表-41名(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2日-8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
宾川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宾川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二楼,原党校路口进入50米左边)。
(四)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起始学历至最高学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登录学信网申请下载)。
3.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提供成绩合格证明)。
4.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宾川县人民医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承诺书(文末下载附件,自行填写后用A4纸张打印)。
五、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考核实行笔试、面试两个程序
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进入面试。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药师资格证、执业药师资格证或临床药师资格证、医疗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进入面试人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在计算成绩时,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或综合成绩有特殊要求的),无特殊备注的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有特殊备注的岗位以备注为主。最后根据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笔试时间
报名截止后在报名人员微信群统一通知。
(三)面试时间
根据笔试成绩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即为拟录用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按本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医院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新入职人员实行6个月见习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录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1.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
2.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录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八)其他
1.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参加岗前培训,办理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2.拟录用人员服从医院的岗位调配,不服从者医院有权不予聘用。
3.考生综合成绩保留至医院下一次招聘工作前,期间如因医院工作需要,需补充招聘相关专业人员,不再另行组织招聘,按照本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补充招聘。
七、薪酬待遇
薪资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现场报名时详细解答。
宾川县人民医院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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