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幼儿园南校区位于长安区西沣路266号,北校区位于雁塔区太白南路2号,因工作需要,现招聘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南校区教师1-2人
2.北校区教师2-3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合作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此次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责任心、爱心、事业心。
4.幼儿教师,个人档案齐全,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级以上。
5.幼儿教师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参与过省、市、区级课题研究,并荣获课题成果奖,获得省、市、区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可破格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1.个人申报:即日起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发送至幼儿园邮箱819016615@qq.com
2.审核个人简历
面试小组对应聘者提交的个人简历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不符合条件者,不另行通知。
3.面试携带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等级证书(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发表论文等。
(5)可说明岗位工作经历和业绩的有关材料。
4.面试、笔试
(1)面试
面试分为自我介绍、弹唱、儿童文学、舞蹈和回答评委提问环节。
弹唱:现场自弹自唱共两首曲目,即自选歌曲弹唱(展现个人最高弹唱水平)和儿童歌曲弹唱各1首。
儿童文学:自愿选择一种儿童文学裁体进行现场讲述,不超过3分钟。
舞蹈:现场进行舞蹈表演展示,内容包括自选舞蹈(展现个人最高舞蹈水平)和幼儿舞蹈。
(2)笔试
根据主题进行绘画、教学活动设计
四、薪资面议
缴纳五险一金、解决子女入学;享受寒暑假工资、降温费、取暖费、年底绩效等。
五、联系方式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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