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发展研究中心拟采用简化程序公开招聘2名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事业单位编内研究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五)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六)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七)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八)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九)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发展研究中心简化程序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岗位招聘为长期招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岗位招满即止,报名有效期至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档,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招聘电子邮箱,压缩包文件名及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592-5115681
电子信箱:drcjys@xm.gov.cn,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二)报名材料
1.《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符合应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博士毕业论文以及1篇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4.本人近期1张1寸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片。
(三)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经核查,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3.2024届高校毕业生,尚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认证材料原件的,应于
五、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专业测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政策、专业技能、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面试各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比例计算相加后得出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专业测试视报名情况采用集中测试或逐一测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专业测试成绩应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六、体检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医院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要求指定。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认,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为准。体(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工作要求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考核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的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八、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dpc.xm.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九、递补
在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前,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主管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已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十、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2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全部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全过程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纪委实施监督。
(三)用于报考的学历、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附件3)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进行规避。
(六)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七)人才优惠政策:可享受厦门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的优惠政策。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简化程序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下载
附件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发展研究中心简化程序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三: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dpc.xm.gov.cn/xwdt/tzgg/202408/t20240813_28845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