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4年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科研助理岗位需求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科研助理。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为切实高效开展2024年鄂尔多斯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基于光谱和图像信息融合的牛肉品质检测技术研发与示范”,计划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见科研助理岗位招聘章程(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二)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技能、专业和学历,热爱科学研究;
(三)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善于团队合作;
(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现役军人;
(二)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严重违反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制度被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七)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资料、采取欺骗行为达到录用目的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应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需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1.报名材料包括:电子版《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2),在附件2中添加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数码彩照(jpg格式,100KB以内)、学历证书(电子版)、学位证书(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
2.简历投递邮箱:ENZJ2023@163.com
(三)面试:资格初审后,由单位采用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
1.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在招聘环节中,单位将及时通知应聘者相关消息,若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应聘人员通信不畅,联系不到应聘人员本人,则视其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面试必须由本人参加,非本人或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未能符合面试条件的应聘人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应携带材料:纸质版《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照,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签订聘用协议。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署聘用协议,逾期未能签署聘用协议或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期限。暂定为一年,单位可根据项目期限在科研助理岗位聘期内适当调整聘用期限。
(六)待遇保障。科研助理薪酬标准参照本单位同级同类岗位确定,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联系方式
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联系人:石富
联系电话:14747985212
六、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和用工过程始终,报名人员必须对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填报信息与事实不符,一经核实,即刻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上岗的,解除聘用协议,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由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全面组织实施。
(三)本简章由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解释。
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附件1: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4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简章.docx
附件2: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nmj.ordos.gov.cn/xwdt/tzgg/202408/t20240814_36456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