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方案的通知》(厦人社[2021]95号),结合工作需要,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及厦门市同安第二自然资源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本次招聘具体事务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统一负责。现制定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详见《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及同安资源所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4年8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二)岗位条件
01.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综合辅助岗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经济学、管理学大类专业;
3.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在1994年9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02.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综合辅助岗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通信信息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专业;
3.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在1994年9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03.厦门市同安第二自然资源所资源科辅助岗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土地资源管理、国土资源管理、测绘类专业;
3.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在1994年9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04.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辅助岗(驾驶员)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不限专业;
3.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在1988年9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4.具有C1级及以上驾驶证,近五年内无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4年8月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请报考者据实填写《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报考者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关于学历认证证明扫描件,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tagtj302@163.com。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四、考试方法
(一)资格复核
报名结束后,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统一通知报考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核:
1.《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打印,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关于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持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相关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核地点、具体时间届时通知,请考生注意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接听通知。
(二)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根据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确定考试方式,合格人数20人(含)以下采取仅面试方式;超过20人,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
1.仅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时,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
2.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题型为客观题,考试时长2小时。
面试人员从通过面试资格复核、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不足1:3的,按合格线上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组织方式参照“仅面试”方式。
考生综合总分为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合格成绩为60分。从笔试、面试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综治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并要求报考者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报考者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或同意辞职或已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学历(位)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七、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网址:http://zygh.x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达到合格成绩且分数排名从高到低下一顺位的报考人员递补。
八、其它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纪委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1:《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及同安资源所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4年8月)》.xls
附件2:《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zygh.xm.gov.cn/zfxxgk/zfxxgkml/rsxx/202408/t20240814_28847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