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月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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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干部调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区委人才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职位、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区委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其中综合岗1名,财务岗1名。

(二)报考人员范围及资格条件

1.区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工作人员。为稳定教体、卫健系统队伍,教师和医护人员不参与选调。200611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应经过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或政策性安置。

2.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81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综合岗人员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专业不限,报考财务岗人员要求会计与审计类相关专业,并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

6.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报考人员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采取发布选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试用、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方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站、《青原组工微讯》公众号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819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201办公室。报考人员如实填写《青原区委人才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同时上交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资料包括:(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职位要求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拟选调职位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分职位确定考察对象。如入闱考察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对存在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考察结束后,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五)试用。选调单位将拟选调人员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安排到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关系。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试用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报区政府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青原区委组织部办公室:0796-820307115170805537

本次选调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96-8208006

附件:青原区委人才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青原区委组织部

青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815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yq.gov.cn/xxgk-show-10215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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